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Monday, December 29, 2008

首长也被性骚扰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2月28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的《28楼》专栏)

最近“性骚扰”三个字很火红,使我不得不想起第一次遭首长“训了一顿”的经验。

话说那一天首长甫从外国回槟,立刻赶往一个神坛的仪式。就在仪式完毕,首长正要赶着上官车回办公室时,门外围着一大群的公众,正在等待与首长握手及合照。

为了不想让久候的“粉丝”失望,首长一如往常般,逐个与他们握手问好。

老实说,对于从 308 后一直跟在首长身边的我们而言,这种情况可说相当常见(毕竟当年前首长许子根刚上任时到学校出席活动,也一样很多学生要他签名啊,新首长效应嘛,可惜那时的相机还是贵重物品,不是人人买得起)。

对我这个新闻秘书而言,眼见工作已经完毕,能逃离这些粉丝与老板合照的“框框”范围是最明哲保身之道。于是,就与报界的朋友们走到另一个角落,边讨论早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边不时“回望”首长被平民“围攻”的程度,以实际行动贯彻“边工作边娱乐”的态度。

就在目睹首长登上官车“绝尘而去”,以为任务“大功告成”之际,可恨的手机铃声却大响。咦,是首长的电话,什么事呢?

他劈头第一句话就很严肃的说,“你这个新闻秘书,怎么没有保护你的老板的?哼!........”

天啊,我到底犯了什么错啊?每次老板讲话都不是这样严厉的口吻的,不是踩到那一条神经线嘛?我的心跳差点停了下来。

我快快地回想,自己是不是真的犯下什么错,害老板一下机就发火?但是,从他抵槟那一刻起,我就不停通过电话汇报几天来的进展,加上记者会上,记者所发问的问题对我而言都算“正常”啊,首长早前也没有交代什么文件需要复印啊。



唉,我真的想不到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

原来,正当首长瞄到我与记者群谈得正开心时,出其不意被2名要求合照的师奶支持者“左右夹攻”兼“揩油水”,腰间瘦得快不见的肥肉被人紧紧拥着,动弹不得,身边的行政议员和助手们不察觉在聊天,保镖也不好意思“动手” ……

首长竟然在光天化日下被性骚扰?做么他没有喊救命呢?是不是有关女性支持者也像所谓涉及性骚扰的闻人一样,只是“过度热情”而已呢?

还好,首长“训斥”新闻秘书,只是想吓一吓人,不是真的发火,反而是借这种隐喻的方式表达他那次“惨痛”且感到不受尊重的待遇。原来,性骚扰的受害者不只是女性,男人在被骚扰时,也一样措手不及。

看来,全球讲究人权的国家,在草拟与“性骚扰”相关的法案时,不应该单纯地将之列为附属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下,反之应该在讲求两性平等的社会上,给予受害的男性绝对的保障。

连首长也被性骚扰,更何况是成千上万为挣三餐而努力的上班族呢?

Sunday, December 21, 2008

你内部斗争,不关我事

身为新闻秘书,其中一个任务就是通知报馆老板的节目。

一般上,我们都会在下午5时之前将隔天的节目表传真到报馆。

但是往往事实不能尽如人意。有时候节目时间更改、有时候首长临时针对紧急事件开记者会,加上很多报馆的主管都没有主动检查电邮的习惯,所以,最方便最快速的方法,就是SMS通知。

曾经试过因为身处办公室之外,首长一连赶场未完,用电话逐一通知所有报馆、电视台和媒体,竟然用了一个小时多的时间。更惨的是,地点不明,还要另行SMS地址,结果用了差不多两个钟来“通知记者”。

后来和各媒体的主要负责人取得共识,一些无法避免的最后一分钟通知, 一律用SMS通风报讯。

可别小看这些SMS,华文报6家、英文报3家、马来报4家(扣掉前峰报后,现在外加一个太阳报)、淡米尔报3家、马新社、财经日报、Harakah、电视台4家、网络新闻2家,总共要传出至少24个SMS,一个月下来,手机费可不少。

最糟糕的是,在节约条例下,我这个等级的小官,每月最高只能索回 200令吉的手机津贴。附上电话单那些具体资料,也要一关接一关申请才能依“单”索款,被拒之后再申请(真的脸皮越来越厚) ,有时要花上4个月的时间。

一个媒体机构通知一个负责人,这个道理再也简单不过了吧?有些比较负责任的,就会回复说他收到了。万一有一天没有收到回复,我就会另行再问,看看是不是电话网络出现问题。那些每次都石沉大海的,每次都看到记者隔天有出席采访,就当作都有收到了。

最糟糕的是,有一个超大的机构今天漏了一个首长的新闻,当班的主管打电话来劈头就骂:是不是你不想我们刊登首长的新闻和照片啊?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们这个记者会?

明明昨天SMS给某位主管啊。对方告诉我,那个人今天病假,所以报社没有人知道。他还责问:为什么你们不会用传真呢。(天啊,周六没办工,难道要半夜叫醒保安开门?而且我们SMS通知了啊)

他说,他的公司每天由不同的主管当值,所以身为新闻秘书,我有义务查出谁是当班主管,誓必通知到他们为止。至于SMS,那不管你的Budget如何,他要我SMS给至少7个人,确保万无一失.....

这是什么道理啊?其他报馆也一样每天由不同的人来当班啊,收到SMS的那个,总会主动转发给当天当班的,为什么你不能?

公司有内斗是很正常的事,需不需要搞到我的头上来啊?

此君还恫言要向首长告状,要告就告吧,怕你啊?

拯救首长行动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2月21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的《28楼》专栏)

上期说到“文棍”的死缠烂打,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场白”。遇到像冤魂般的冒牌记者,想要脱身,不只要过滤,还得斗智一番。

首长公务繁重,有选民心疼他到处奔走赴会,而劝告首长减少节目多多休息或办公,但是相比之对着这类似死缠烂打的“文棍”,我更不想首长那宝贵的时间浪费于此。

一次的疏忽,让一个推销 4 万欧元“配套”的英国冒牌记者闯了进来。看着她们“衣光颈靓”加上一个巨型公事包,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已经嗅到阵阵的“千味”了,我的头皮也开始发麻了。

那一天,首长从早忙到傍晚一场接一场地跑,眼皮都几乎是用撑的。又不幸遇到文棍,我还是先下手为强,于是“提醒”他们:“不好意思,首长 7 时还有另一个重要会议(当时是 6 时 35 分)。访问要快快进行噢!”

踏入会议室,首长整了衣装,问,“可以开始问问题了吗?”(哈,想不到首长“配合度”也蛮高噢 )。

岂知对方虽然面对时间的局限,还可以一本接一本杂志地拿出来作介绍,我们问:不是讲好不用广告费的纯访问吗?她竟然可以理直气壮说,“我们没说过配套不收钱嘛!”(哇唠!炸到!)

遇到这样的窘境,急智就不得不派上用场了。于是,我私下结合同事们,利用手机的方便,展开一场 “拯救首长”行动。

首先,由同在会议室的“在下”偷偷传简讯给同事“报料”,要求阿黄在一分钟后敲门进来“提醒”首长下一个会议的时间。

遗憾的是阿黄不在办公室。还好他够机警,立刻通知肯定留在办公室陪首长的老翁。三分钟后,老翁出马,轻轻敲门进来,而且还必需以“道高一尺”之势,配上一张节目表,扮成煞有介事加上些许紧张的表情,催促首长应该出发了。

这时保镖的身影在门外若隐若现,我也开始在他们面前假装收拾东西,做到准备出发的模样(这叫认真)。

想不到首长看到我们的神色,也配合得十足,口头上是叫老翁先出去,别打扰,却同时问我们是不是这个节目(连时间地点人物也说出来),再趁对方尚未来得及作出反应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结束了会面,大家才松了一口气。

礼貌地送了对方离开,同事们为“拯救首长计划”的成功而欢呼!

结论:遇到文棍,虽说只要坚持不给钱不签字,他们也无可奈何。但关键的问题不仅在于金钱本身,而是首长的每寸光阴,对槟城人而言是资产,浪费不得。

第一次在没有经过“演习”的情况下,展开的“拯救首长行动”获得相当不错的成绩,此后,“ Rescue the CM ”已经成为办公室另一种层次的“官方术语”了。

Thursday, December 18, 2008

文棍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2月14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的《28楼》专栏)

成为新闻秘书后,就不断地接到来自国内外媒体欲约访首长的要求。别以为安排时间访问就可以完成任务,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过滤冒牌记者。

还好记者是我的老本行,单从当事人传来的问题,就可“嗅”到真正“访问的味道”有多浓厚了。

有人的问题像替你宣传的成份高于刁难成份 — 这访问可以免了, 90% 以上是来讨钱的。有人的公司简介多过问题;更离谱的是,有很多是冒用国际知名新闻社的名堂来博取“见面的机会”。

第一次 Sense 到这种不寻常的访问,是在首长首次出国时。那时有个碧眼黄丝的美眉,配上劲爆的 36-24-36 三围到首长府要求会见 ,说她专程飞来是访问林冠英。在没有预约,加上老板不在国内,大厅的接待小姐又说不过她的情况下,只好请新闻秘书与她见个面,看看“怎样帮到她”。

一坐下来,她像极直销公司的营业代表,从重厚的公事包内取出一本大册子,从公司的介绍到与所有部长级人马访问的合照,有首相啦、副首相啦、还有前首长等,讲到树上的鸟儿都快飞下来时,我心中的问号却越来越多了。

我少说当记者“行走江湖” 5 年多,怪的是怎么我不需在专访任何大人物之前 “隆重”介绍自己服务的报社,她却这么落力呢?正在纳闷当儿翻看所谓的国际刊物时,骇然发现在上一年的刊物中,出现了熟悉的槟州某局宣传广告。不问还好,列出的所谓价钱表时,吓到我心跳差点停顿。

遇到这些记者,有时只要略为喊穷(州政府惯用的招数),再推说中央旅游部暂停拨款就可以打发掉,但往往另一些却具备了推销员那锲而不舍精神,缠到脱身不了就苦恼了。

最糟糕的是遇到漏网之鱼,即使我们把丑话说在前头,如“我们不会赞助广告,也没有资金”,在对方再三保证只是单纯的访问,连问题也草拟得有款有样有深度后,岂知见面第一样事就是打开公事包拿出厚厚的“历史记录”时,我心中就大喊不妙了。

记得有一次,所谓刊登访问稿的条件,竟然要耗资 7 万 5 美元,我直接了当告诉对方,州政府没有钱,这个访问可以省起来了。可是对方却不甘心,他说,不用州政府出的,只要你们愿意盖一个章,我们就可以凭这封信,跟那些有钱的厂家和外资拿钱,州政府也一样可以博得海外的宣传啊!


天啊,你这什么道理?首长要见报,随时开个记者会就行,需不需要花这笔钱啊?更让我目瞪口呆的是,对方理直气壮地说,以前一直都是这样啊,不信啊?我给你看以前有盖章的公函 …….

千术无奇不有,“千”到这种地步,真的让人不禁摇头。所以啊,要是你是厂家或小老板,千万要小心,别上了“文棍”的当!

切记:新政府绝对不会容许厂家的钱被这样浪费掉的!在文棍横行的年代,谁要是接到这种借首长名堂要钱的“空头”,第一件事:记得向首长投报,让我们采取行动!

Sunday, December 07, 2008

人情.法治.文明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2月7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的《28楼》专栏)

周三在闹市的头条路,上演了一出由市政局主席带队的“拆除祝寿布条”事件。这原本就不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但经典之处,就在于这布条上印着的,正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笑得超级灿烂的“玉照”,而更叫人拍案叫绝的是,下令拆除者,正是首长大人本身。

自己拆下印有自己“尊容”的巨型布条,的确很有“新闻价值”。隔天各大报章大篇幅报导,引起坊间热烈讨论,内容有褒有贬。褒者认为首长公事公办,没有因为看到印有自己帅样的布条而“网开一面”纵容违例者,贬者则认为首长也太不近人情吧,区区一个祝寿布条,何必做到这么“绝”,还劳师动众博廉价宣传,大演政治秀。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有关广告公司老板那句万分“无辜”的话:“我以前都曾放过首相、副首相和前首长的布条,只接警告,没有被拆过。”市长再纳的回答更妙:他说,“以前不是我不采取行动,而是有议员从中‘疏通’,动不得。”

记得我初到日本时, 看到人家的市容井然有条,打从心理就钦佩这个国度的礼仪及文化,呆了一个月,更惊叹为何我所居的国家不能如此。一年后,我到澳洲墨尔本考察三个星期,也看到了市民间的自律,想起我们街边那一堆的垃圾,我的心在发毛。

正当我在羡慕他人的同时,我才发现,一个法治的国家需要由法律来鉴定是非,我们除了拥有太累赘的繁文缛节,让想要合法者却步外,也太念“感情”和“人情”,下手执法者面对上头政客的“选票”和“民意”压力下,什么违例违法都暂时抛诸脑后,违规的在得逞后继续招遥,而执法不力的罪名,就继续往“当局”头上套。

回想我们向首长“汇报”街头有个祝他生日快乐的布条时,林冠英正在吉隆坡回槟城的途中。他一听到这个消息,劈头第一句就是:“有Permit吗?”我当然哑口无言啦,只有在隔天“请教”市长。

市长回复“证实没有准证”后,首长就立刻指示市长去拆下布条。我们对首长的决定有点错愕,“自己拆自己的台”,不是嘛?岂知首长瞪了一下,没有人敢再出声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 ,原来首长在周二上午出席全国地方政府国家理事会会议时,因为非法布条课题,让他“糗”尽全场。大会汇报2007年全国非法布条数据,槟城荣登榜首,全州只有10%布条是合法的,全国领导人都在暗笑,林先生就在当下指示市长除了必需承认问题的严重性外,应该加强行动了。


还没踏到槟城的土地,就刚巧发生了违例布条祝寿事件,抢眼的林冠英玉照早已吸引了不少目光,因此,林冠英借机会将之作为一个“杀鸡儆猴”的公众教材,第一次让槟州人民见证了什么是真正的“法治”。

当然,违例布条拆下后,街头其他同样的布条也需要有同等的对待,更不可忽略的是解决当前申请程序方面的问题。

如果我们继续讲人情、讲感情,那法律要来干什么?一个法治的国家没有法治而转成人治,要如何迈向文明呢?

领袖除了领导迈向一个大方向外,也应该具备冒着流失选票,甚至是被倒台的风险去告诉选民什么是“对的”,而不是一味被所谓的民意和选票牵着鼻子走。

Monday, December 01, 2008

出国公干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1月30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的《28楼》专栏)

投入社会大学以来,已经不只一次出国公干。不过,最近的厦门四天之行,却是我第一次和老板一起出差(过去都是单枪匹马,“自己搞定”的)。

出发前,办公室的翁先生千吩咐万交代,一定要好好照顾首长,包括记得带送人的纪念品啦、首长的名片啦、如果回程班机有更换记得通知等,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

四天的行程都是紧密的,从早餐后出发到晚餐结束为止,除了时时注意首长是否有何吩咐,还要不时点算记者人数,以免“走失”了任何人。当然,还得替老板拎文件、纪念品、资料等,这时才感叹自己为何没有三头六臂。

此行更惊叹的是中国人在文宣方面的遣词用字,竟然可以包装得这么优雅、这么具吸引力。每次到访的单位,都在文宣工作上下了不少的功夫,难怪首长也要“偷师”,叮咛我们学一学人家的华语词句用法,或许对往后到中港台招商时可派上用场。

我们也从探亲的路程上,见识了中国官方的排场。从警员开路带领以首长为首的团员到抵目的地外,沿路更有公安站网岗封路,沿路的公安人数加起来,搞不好还多过槟岛东北县的所有警员。据说,这是中国官方接待外国部长级人马的“礼仪”。

虽然这次的行程主要宗旨并不是招商,但是举凡一有机会开口说话,林冠英总不忘大力推介槟城,推销到连阿都玛力行政议员都知道“清真”两个字就是Halal。


探亲无疑是整个行程中比较人性化的一天,也是团员们最开心的一天这句被主任删掉)。而在一些比较轻松的场合,首长更亲自举起相机替家人拍合照(拍得美不美暂且不在这里评论啦),而在乘坐小型旅游车游览园博园时,首长因不要让夫人被烈阳晒到,更主动对调座位......

一场接一场的拜会、对话、参观、餐宴,实在是另一番的见识。体验到中国官家的十多道菜式豪宴、官方的排场、厦门城市规划背后的推手。当然也在非正式场合,见识了公公级闻人的借酒行凶行为(刊登的版本竟然变成“见识了平时一副严肃脸孔者的幽默、搞笑的一面)。原来,官式活动需谨慎以免出差错仅仅是出差公干的列行任务,更巨艰的挑战在于如何一关又一关地安然渡过。

回程最伤脑筋的,就是如何安排中国官方代表赠送的礼品。份份都是巨型,样样都是易碎,既不能托运,要手提却才骇然发现自己“不够手”。终于明白老板要“小的”随行的用意,所幸槟城的媒体同业以及随团的金牌司仪有恻隐之心,在背着沉重的手提电脑之余,还一人一件地帮忙拎,否则我这个女流之辈都不懂要如何完成任务(这段也不知何故被删)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感激拿督李永光的拔“手”相助。惯于穿梭槟厦两地的他,除了亲自协助再三弄好易碎礼品的盒子外,更频频出面向机场及航空公司人员交涉,要求他们在飞行其间“关注国礼”,更在首长于机场接受记者访问时,主动替我“看顾”礼品。

从来都不觉得与老板出差是值得高兴的事,这次的经验更加应证了这一点。惟往往是工作在身,没有选择。

不过,此行也算有收获,就是我发现到年届60的李永光(勿怪我泄密),竟然除了会玩MSN外,还会上网QQ聊天、Skype,实在让我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