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Monday, February 25, 2013

那间Bilik Gerakan

(此文经于2013年2月3日刊登在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


再多1个月,就是我正式加入28楼工作满5年的日子。这也是我自毕业以来,呆得最长的一份工。

我是在2008311日那天,第一次以职员的身份,跟随老板到28楼上班。在这之前,我也常常到28楼来,不过那时是采访许子根的记者会。

不同的是,由于槟城当时刚变天,海内外媒体云集一堂,平时供记者会用的小会议室,肯定容不下所有的媒体。于是大伙自然找另一间面积最大、位于28楼的Bilik Gerakan (不懂以前命名时,当局是要隐喻为“民政党室”,还是字义上的“行动室”?)。这是一间可以容纳50多人的会议室。

从首长正式宣誓的那一天起,几乎每天都在这间会议室召开记者会、会见各团体代表,召开会议等,当然包括各官方的正式会议在内。

这是当年(2008年)我们加入州政府团队时,28楼内比较“像样”的会议室-- 也即是灯光可以调整、除了中央冷气外具备可调整冷气系统、前排的每个座位都备有手提电脑插头,以及供幻灯片解说(Power Point Presentation)时备用的内置(Build-in)荧幕及连接手提电脑电线系统插座的一间会议室。

最起码,在这间会议室里,我们不会像在办公室里般,不小心勾到凹凸不平的地毯而随时“扑倒”。

就这样,首长和他的团队一直善用现有的资源。直到有一天,一名从前朝就在28楼工作的同事,受其他部门同事的委托,传达了一个讯息,要我转告首长。

她说,这间会议室虽然“身在28楼”,但并不属于首长署的,而是属于联邦的槟州发展局的(也就是早前植物园拱门风波小拿破仑聂阿里管辖的部门)。

同事再说,“要是首长要用也没问题,只要跟州发展局作出申请即可。他们需要记录,因为很多会议也是需要这么大间的会议室召开的。”

我如实秉告,首长听了,反问我,“首长办公室在28楼,为什么在28楼的会议室,首长不可以自由使用,还要‘经过官的同意’呢?”

我再去查询,同事给的答复是,“噢,不知道,以前都是这样啊~~”

后来,随着媒体人数的增加,加上需要会见很多人的会议也一直增加,所以,尽管有关单位“叮咛”,但大家如常继续使用此会议室(难道要首长去其他楼层“借用”吗?)。

曾经到28楼会见首长,或者是接受表扬状,领取拨款,或者是因被逼迁、水坝课题、豆蔻村课题等而出席会议的民众,应该都与这间会议室“有一面之缘”。
事情的演变到后来,其他部门要用这个会议室,都会主动向28楼的书记登记、订用,以确保没有“撞场”。当然用得最多的,是28楼“最大粒”的林首长。

再后来,聂阿里及联邦部门迁至联邦建筑后,此会议室终于“堂堂正正”地变成属于28楼州政府的-- 虽然有实权的首长,自上任后从未“申请”使用。

再后来,找同事证实,确有此事。事缘会议室地点属于首长署,但基于当时装修先进仪器及设备的钱是由这个联邦机构出的,所以装修好后,他们就变成有“话事权”,即使当时的首长要临时开会,也需要等有关部门的人前来开启锁住的麦克风,会议才开得成。至于为什么林冠英当了首长之后,麦克风就没再上锁,我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28楼最大间会议室在改朝换代前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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