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Monday, February 25, 2013

做你所不敢做

(此文经刊登在2013年1月20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看了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于2013117日于《光华日报》,题为《谁的土地和价值多少?》的文章,搞到我一头雾水,到底他想表达什么?

不谙中文的老板,当天身在外坡,尽管收到我们电邮的全文,但他依然致电问,“我看不明白邓章耀在骂什么喔。”

不明白的,岂只是不谙中文的林首长啊。

邓氏说,“前朝定下发展商必需交地给政府做教育用途的条规,现在林冠英却邀功”。还有就是,“不管土地的市值是5千万还是多少钱,总之政府以1令吉象征式费用买下,只值一块钱而不是5千万。”

最绝的,是他在文中替发展商喊冤,称发展商是损失最为惨重的。还有,就是“在308之后,槟州唯一改变的政策是从发展商手中取得教育用途保留地的主权,意味着发展商必需直接把地交给州政府而不再像以往交给教育部。”

这句蛮有重点的,就是实实在在告诉大家,哪,你们看,以前国阵当州政府的时候,连发展商献出的学校保留地,要建什么类型的学校都需要“看联邦教育部的脸色”,国阵包括马华及民政,是没有“话语权”的,是吗?

看来,州主席真的搞不清楚状况-- 什么是对自己的阵营有利的,什么是不利的,都分不清,拿来乱说一通。莫非你认为:以前国阵州政府该有的权力,被联邦所架空,也算是“伟大的成就”?

那,为何林冠英领导的州政府,可以大喇喇与发展商召开记者会,点名这片12依格、位于西南县黄金地段的地皮,是给恒毅中学和小学呢?

这就是有实权和没有实权的分别。

谁能担保,上缴给教育部的学校保留地,不会在整个过程中,“不小心”被小拿破仑操弄而不给华校吗?那发展商想献地给华校的意愿岂非被典当了?

看看近10年在槟岛人口密集区新建的学校,比如华人人口最多的发林及甘密山,建的都是不是华校。华小和国民型中学呢?Sorry,轮不到你说话。不是吗?一个明德迁校,从2004年大选,“唱”到2008年大选的承诺,直到槟州变天了,才终于落成。国阵,你还好意思讲啊?

说到市值。虽然州政府只付1令吉给发展商,但一片在荒山野岭的地皮,与一片在市中心的地皮,地价可是天壤之别啊。建在西南县正中央的华校,交通方便,虽然州政府只用1令吉购下,但是这并不代表地皮因此贬值成为只值1令吉,它还是5千万啊。2500万的钻石,送给人还是2500万的钻石啊。

要是一个国阵的未来槟州首长,连这基本的经济概念都搞不懂,我们要如何期待他搞什么浩浩荡荡的自由港呢?

这世界最精打细算的是商家。发展商献地,他全亏了吗?你把发展商当白痴了吗?他们至少比国阵更宏观,看到更遥远的经济收益。

献出一片地,他周边的发展计划,在促销的过程中,有了“恒毅中小学就在隔壁街”这个名堂,还担心房屋计划不能卖吗?在市场学,这叫附加价值(value added)。人家老早就用计算机算个够本了,何须你堂堂一个州主席代为喊冤啊?

你说林冠英邀功,实际上林冠英只是在行使他的权力,告诉人民:“我们可以这样做!”(就是直接点名地皮给华校)。

请问邓主席,难道槟州在308变天前,并没有房屋发展计划吗?那以前发展商献地给州政府,怎么不见你们“争取”(这是国阵华基政党的名言)建华校?还是“能不说就不说”?

民联当家,华校年年获得制度化拨款,国阵当家,甭说制度化拨款,连点名要建华校都不敢,你还能期待他们什么?这些历史,回顾起来,可真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啊。

民联,成功做了你所不敢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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