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Monday, January 25, 2010

千局层出不穷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月24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随着联邦法院法日前就“明显的错误”而推翻10年前针对一宗土地欺诈案的判决后,除了地主的利益可以获得法律的保障外,相信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槟州政府是否可以就之前被索赔的土地舞弊案而“平反”。

针对泰国人汶颂位于丹绒武雅的地皮之情况,基于首长尚在等待州法律顾问的报告,小的也无法提供更多“内幕消息”。

相信有追新闻的读者,都会大略知道,去年高庭宣判槟州政府必需赔偿1千470万给受土地欺骗案的陈裕一事。但是更多的人却不知道为什么政府需要赔钱,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一个名叫陈合裕的人,早前向州政府购买一片地皮,作为15年的采矿用途。可是过后才发现其实那一片地皮是属于大山脚福建会馆所拥有的私人地,于是政府就把地归给原主。

前朝的土地行政议员希尔米也在州议会上承认,这是土地局的 “小小的失误”,把私人地当作政府地来卖。陈合裕起诉槟州政府,从前朝诉到改朝,从建议庭外和解到2009年,虽然槟州政府还在上诉中,但是当事人已经向高庭申请,要州政府先付索偿额之50%,也就是1千470万令吉,如果连本带利计算的话,更要吞掉政府的4千万令吉。

今年槟州财政预算案,州政府给独中增加100万拨款,变成200万,州内的独中和华社已经高兴不已,外加国民型中学、华小和教会学校的580万,才动用州财库的780万,只占已赔给陈合裕的50%款项数目。

难怪在与校方的交流会上,首长会痛心(当然痛啦,他节约出了名嘛!)。他说,把钱全都拨给华校更值得,也不甘愿赔给土地舞弊案,但是“Bo pian”。

如果这次陈合裕案州政府上诉再失败,州财库的4千万就会“飞掉”了、4千万有多少?我们这些穷市民挖开脑袋也算不到,若简单一点来分析,就是说你必需连续13期中马票首奖300万,才能够“筹到”这笔钱。

上一季的槟州立法议会,州议员拉文也透露有另一宗的土地舞弊案正待“爆发”之中,无独有偶,这就是前几天闹到轰轰烈烈的联邦法院土地欺诈上诉案。这个先例,依英联邦宪法,将会成为往后所有相关个案的主要参考,所以司法界才会将之形容为历史性的司法改革判决。

有的个案是购地者不知情,变成是受害者;有的个案可说是政府官员不小心,但更多的个案是存心诈骗的成份。

还有一些所谓的某某人,试图联络所有的政府人,声称其家属有数十亿身家,还说掌权的那个已经卧病在床在ICU快“瓜”掉了,想要将钱投资在某某地皮上作为政府的计划,希望州政府可以尽快批准,让他死得安心~~以免钱被别有居心者拿去。

如果你有数十亿,你会全数都给政府而不计回酬吗?千术是层出不穷的,别有居心者还会用同情心+时间紧逼等技俩让人乱方寸,除了小心再小心,面对这些别有居心者,还得靠智慧呢。

Friday, January 22, 2010

别高估了自己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月17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距离州政府欲分发的乐龄人士回馈计划越来越靠近了,于是最近遇到朋友就随口提起,岂料换来的却是让我措手不及的回答。

“哈?州政府有给钱老人啊?怎样申请啊?做么我不知道的?”

每一次我都得重复林冠英一年前在记者会上的内容:你可以跟国州议员或乡委会申请,不用给钱的,记得带一个身份证副本,要填在正本上才生效的……

怪了,我们不是每天敲锣打鼓公告天下了吗?甚至有媒体还觉得为什么林冠英和彭文宝一直重复同一个Point,已经没有新的“头”可以报导了…….

这就是媒体人和政治人物往往会不自觉犯下的“意识落差”。大家都太高估了群众的“吸取资讯”能力。

还记得在去年州政府宣布成功消灭州内赤贫后的两个月后,有一个非常专业的组织,就办了一个相当有素质的对话会,晚餐只是点缀品,正料是可以敢敢向首长抛出尖锐的问题。

这一回,换成记者坐在远远的角落,现场表演的提问环节,让参与宴会的专业人士很有Form。

席间,一位代表向首长质问:你说消除赤贫,怎样消啊?不会成为变相鼓励人民的懒惰文化?与其给他鱼不如教他钓鱼…..

结果,我看到那个在过去一个星期,已经在不同的场合重复3次答复的首长,再次耐心地分析:我们把赤贫人列为家庭月入500以下,再分成Active 和Passive,那些病的老的州政府会用赤贫基金来补贴他们至每月至少有500令吉月入;至于可工作但失业者,我们协助他们寻找兼职机会,快快脱离赤贫……

一轮的解说后,现场传来很长的“噢……..”,而采访的记者们都不约而同说“这个point都讲过啦…..这个也是…….写什么啊…….”

排山倒海的新闻,已经刊登及报导在媒体上,可是怎么始终与群众尚有距离呢?姑且不论那些 “超级精简”的马来及英文媒体,即使是网络媒体及中文报上一字不漏的报导,也竟然“传达”不下去,就很值得看官们思考思考了。

所以,很多的政策,很多的理念,都需要用嘴巴一次又一次地对不同的听众群讲解—特别在理解了“单向吸取资讯”和“现场直播”的分别之后。

除了面对国阵控制的媒体不提供报导的空间外,不管多么劳累,亲自下场(Turun padang)所取得的现场效果,的确是不容小视。

因此,社团场合、对话会、外资的月常餐会,甚至是受邀到外国演讲等,都成为了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政策与大方向的沟通管道”—先让人认识你,再理解你的理念,才能接受你,并且口耳相传。

别太高估自己的“宣传价值”,否则你跟一只在井底高喊的青蛙是没分别的。

Thursday, January 14, 2010

“透明度”录口供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月10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这已经是林冠英自308出任首长以来,第3次被警方录口供了。

第一次是在308大选的两个星期后,因为有人报案指槟州实行公开招标,对土著不公平,进而展开街头示威,结果劳动警方录口供。

接着,去年11月因有人传简讯,指控民联政府强逼回教徒必需在神庙领取福利金,“又”搞到警方要向首长录口供。

我还记得那一天,前来录口供的小警员,当首长在记者面前问他:“可以开始了是吗?”,吓得他双手发抖,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幕。

这一次,因为林首长在民联代表大会上,讲了一句几乎是所有人民皆认同的话,结果又惹上了“皇气”(皇家警察啦)。

各位,请看清楚噢,这是莎阿南警察自己报案,说林冠英这句话触犯煽动法令,所以连累了替林先生喊冤的赵明福生前上司欧阳捍华也成为“被传召录口供”名单成员之一。

说真的,要不是警方这么大动作,林先生那句话也许没几个人记得。

28楼是在1月3日(看好,是星期日噢,谁说我们的警察不勤力?)时间 23.52收到传真。短短的三段文字,要林先生在1月5日到警局录口供,否则警方可在刑事法典第111条文下发出逮捕令。

由于首长行程已经排得满满的,只有要求录口供另行安排在周六下午。

不知何故,在录口供原定日期前一天,接到雪州教堂被袭击的消息后,心里就一直很不安,担心有什么不测之风云会降临一样,连晚上也频频发梦。

我甚至“交代”星洲的“把关人”,说万一我无法交稿或发生了什么事,请记得用那张最美的照片….

下午4时,正当有关警员还在录口供时,有人传了MSN来问:“我以為你被捕了,你明日的專欄就只下「作者被捕,在牢中未能及時交稿,今日開天窗」這幾個字。”

不管你说是杯弓蛇影也好,这正是我们心情的写照。

这一周来,不管林首长与谁人会面,第一句话都是悄悄地关心起他的人身安全。

天啊,马哈迪在位22年从未被录口供,老许在位18年也没有这个“礼遇”,林先生在短短的21个月内,就有3次记录了。

原定下午2时半的“录口供”环节,因为首长会议延误,而拖了半小时。后来,首长邀请远自莎阿南的警官联同记者们一起进入会议室“介绍介绍”后,有关警官就退离会议室,等首长跟记者讲话后才开始“办工”。

出动了卡巴星级的律师团周旋和了解情况后,首长问警方:你要在什么地方录?他答:都可以。首长指着众记者和国州市议员所在的会议室,说“就这里吧!”

警方说不行不行,不可以公开的,要秘密的。于是林先生走到大厅旁的玻璃会议室,好让现场的媒体朋友“关心进度”。

岂料,细心的警员竟然把窗帘关上,嘻,还好玻璃门没有门帘,几十个相机就这样透过一层玻璃,记录了整个过程,也顺便确保首长的人身安全。

为时35分钟的录口供(不扣除林先生出来小解的2分钟),终于在充满“透明度”的情况下结束了。我们也捏了一把冷汗。

最搞笑的是,首长还跑过来告诉我:“我故意选那间透明的房,不然他们交不到美美的照片”。还要求记者给他看照片呢!

Oh my god!

成语词典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月3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读中学的时候,每逢周二的华文节是“成语节”,所以我们都得在4公斤的书包内,加上一本两寸厚的橙色成语词典,使星期二成了我中学生涯最讨厌的一天。


正当我快忘了这件事的时候,我们28楼的CEO先生,却在近期不经意让我想起橙色的成语词典。


话说12月份是首长在国内天数最少的一个月,从美国回来后,时间更有限,更要赶在各部门主管清假前拼命开会,所以很多东西都没时间交代我们这些“小的”去处理。


每当时间紧逼,而他又赶往搭飞机时,就会惯性地随手拉一个助理上车,从光大到机场的路途一直到登机之前,把握时间拼命聆听汇报,也同时大发号施令。


有一次因他赶着赴隆,而我又刚好“路过”办公室大门,就不幸“中招”了。


故事最经典的地方不是在于如何善用时间,而是他打开行季箱选择要丢下什么东西的时候。


原本他带着一个行季+公事包,后来他嫌东西太多,就在机场的贵宾室,把不需要的文件丢在公事包,交代保镖带回来。


那时我正在记录他接下来的活动的演讲稿。他坚持有一句成语是可以用来形容这情况的,但是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于是他再次打开行季,拿出那本橙色的成语词典来翻。


我简直被吓坏了。这本被翻得有点旧烂的字典,怎么会在他的“必携行季”箱呢?


他很坦白说,“我儿子的啦,我看蛮有用一下,就借出来,也许睡前可以看一看,认识一些新成语。”


我很不给脸地问他,“你又Hijack了你儿子的字典?”


他瞪着眼,很理所当然地说,现在是学校假期,儿子没有用到,Why not?


敬爱的首长啊,这个e时代,要查什么成语,直接上网Google一下,答案就出来了嘛,何需千辛万苦提着沉重的字典出坡公干呢?


这回他更理直气壮了。“小姐啊,你以我是你们啊?我不会打中文,而且很多成语我根本不知道它是存在的,不随便翻字典看,怎样吸收啊?”


这次轮到我哑口无言了。是的,我不得不承认我们一直以自己的角度来看待事情。我们是华校生,可能要查的是成语的意义、用法,或一时忘了全句的成语,但至少我们知道有这样东西的存在啊。


这事让我似乎领悟到一些道理。比如说,林先生刚做首长的时候,办公室文件档案空空如也时,前朝很理直气壮地说,“有啊,各部门都有文件啊,怎说我们搬空呢?查一查就找到了。”


问题是,你要命令部门找文件,也总得告诉人家你要的是什么档案、几时、目录号是什么吧?当你一开始连曾发生过什么事都不知道的时候,要从何去找呢?


执政了近两年,从无到有慢慢地摸索时,当然也同时逐步地“还原”了那些不知所踪的资料档案。当我看到前朝政党那些未当过官者,正义辞言般的说林先生现在可以解密一些文件,证明以前办公室被搬空是撤谎时,我真想失笑。


想不到一本成语词典,原来可以给人这么多道理上的领悟。

Friday, January 01, 2010

挟笔杆以“令”首长?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12月27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都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特别是年杪将近,大家都是Holiday Mood的时候,总会碰上很多莫名其妙的事。

比如说,先有林立迎国会议员向槟政府求证一个假冒槟州投资官的拿督级人物,不消24小时,槟州政府就查出他是“充”的。

再来,就是应付一些与上司略有“小交情”的人士。

这一回,我不得不承认,28楼遇上了一个难搞的家伙。

话说一项倒数活动,是与一名略有名气的英语时事评论员有关。他是主办单位的承办人之一,与首长也是认识的。大约在月初,他致电来,表示欲交邀请信给首长,出席一倒数活动。

那时刚巧我在开会,就托办公室的同事代为收下邀请信。后来首长因节目众多,加上他必需出席州政府本身的倒数及2010-2012年槟州旅游年开幕的活动,无法抽身,就要求秘书回信婉谢对方的诚意邀请。

问题开始浮现了。有关的邀请信,虽有信头,但那只是其中一个赞助商的Logo,并没有公司注册名,也没有地址,更没有电话、传真、电邮或网址。

最让人“震惊”的是,这名负责写信的时评员,竟然只是签了一个大名,根本没署名他是代表主办单位或谁人,也没有在签名下列印本身的名字,使到负责回信的职员六神无主,逐个向同事“求救”,问我们她该怎么发出这封回信。

所幸小妹在接下信件后,略有过目,尚存些许印象,就发了一个简讯向这名时评员要了传真号码,总算大功告成了。

岂知好戏还在后头。我们在圣诞夜那个工作天,接到有关公关公司另一名负责人的电话,辟头就问:“怎么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到回音?”

我在向同事查了之后,就告诉对方,回信我们已经发了,在一个星期前,表示首长未克出席,同事连日期、时间和传真号码,都清楚记录了下来。

她语气很不忿,开始质问我,“你知道这个机构很重要吗?为什么首长不来?”

我礼貌地回复她,说首长必需亲自出席州政府的两项活动,真的无法抽身。她更大声了,“早一点,或者是迟一点也不能咩?”

过后,这名时评员拨电给凡是他有手机号码的28楼员工,“质问”到底为什么首长不来……..

天啊,我们只是“奉旨行事”,怎有办法越权“命令”首长一定要出席某一项活动呢?

我们愿意听取别人的批评,但是身为一位专业的时评人,在自己承办的活动尚且无法展现你本身批评别人时的“标准”,在在显示了“批评容易做工难”的道理。

再说,这已经不是州政府第一次受他的气了。过去,凡是他本人或其女友有关活动,要是当官者没有一如其愿大开方便之门的话(包括拨款、豁免一些费用及程序),他就会借本身在评论界的影响力,大挑政府的“不合作”。

这叫中立、公正的评论吗?想靠关系让自己办的活动沾光,不得逞的时候却利用评论发脾气 我也万万没想到,在28楼工作 ,老板没给我们脸色看,却得受这种公器私用者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