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Thursday, December 18, 2008

文棍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2月14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的《28楼》专栏)

成为新闻秘书后,就不断地接到来自国内外媒体欲约访首长的要求。别以为安排时间访问就可以完成任务,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过滤冒牌记者。

还好记者是我的老本行,单从当事人传来的问题,就可“嗅”到真正“访问的味道”有多浓厚了。

有人的问题像替你宣传的成份高于刁难成份 — 这访问可以免了, 90% 以上是来讨钱的。有人的公司简介多过问题;更离谱的是,有很多是冒用国际知名新闻社的名堂来博取“见面的机会”。

第一次 Sense 到这种不寻常的访问,是在首长首次出国时。那时有个碧眼黄丝的美眉,配上劲爆的 36-24-36 三围到首长府要求会见 ,说她专程飞来是访问林冠英。在没有预约,加上老板不在国内,大厅的接待小姐又说不过她的情况下,只好请新闻秘书与她见个面,看看“怎样帮到她”。

一坐下来,她像极直销公司的营业代表,从重厚的公事包内取出一本大册子,从公司的介绍到与所有部长级人马访问的合照,有首相啦、副首相啦、还有前首长等,讲到树上的鸟儿都快飞下来时,我心中的问号却越来越多了。

我少说当记者“行走江湖” 5 年多,怪的是怎么我不需在专访任何大人物之前 “隆重”介绍自己服务的报社,她却这么落力呢?正在纳闷当儿翻看所谓的国际刊物时,骇然发现在上一年的刊物中,出现了熟悉的槟州某局宣传广告。不问还好,列出的所谓价钱表时,吓到我心跳差点停顿。

遇到这些记者,有时只要略为喊穷(州政府惯用的招数),再推说中央旅游部暂停拨款就可以打发掉,但往往另一些却具备了推销员那锲而不舍精神,缠到脱身不了就苦恼了。

最糟糕的是遇到漏网之鱼,即使我们把丑话说在前头,如“我们不会赞助广告,也没有资金”,在对方再三保证只是单纯的访问,连问题也草拟得有款有样有深度后,岂知见面第一样事就是打开公事包拿出厚厚的“历史记录”时,我心中就大喊不妙了。

记得有一次,所谓刊登访问稿的条件,竟然要耗资 7 万 5 美元,我直接了当告诉对方,州政府没有钱,这个访问可以省起来了。可是对方却不甘心,他说,不用州政府出的,只要你们愿意盖一个章,我们就可以凭这封信,跟那些有钱的厂家和外资拿钱,州政府也一样可以博得海外的宣传啊!


天啊,你这什么道理?首长要见报,随时开个记者会就行,需不需要花这笔钱啊?更让我目瞪口呆的是,对方理直气壮地说,以前一直都是这样啊,不信啊?我给你看以前有盖章的公函 …….

千术无奇不有,“千”到这种地步,真的让人不禁摇头。所以啊,要是你是厂家或小老板,千万要小心,别上了“文棍”的当!

切记:新政府绝对不会容许厂家的钱被这样浪费掉的!在文棍横行的年代,谁要是接到这种借首长名堂要钱的“空头”,第一件事:记得向首长投报,让我们采取行动!

5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关于后面的例子。 咦! 她居然没有对接洽的你说有“康头”给。

我-不-相-信。

;)

11:11 AM  
Blogger wulunruhe said...

可能看到我是“新面孔”,不是前朝的“空头党”党友,怕我会举报反贪污局,所以连Offer 也不敢吧。

真可惜,要是她真的给“空头”,我就可以借此举报反贪污局,不用被ISA扣留就可以出新闻,这也不错啊。

还有,如果有人企图贿赂或“分赃”,我们是不需要经过首长的同意,就可以擅自去举报的。搞不好还获得首长的“嘉赏”呢。

11:43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u all r power/ publicity crazy!

12:12 AM  
Blogger wulunruhe said...

you have the right to said and think so but people have the eye to see what is true

11:26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只能說,檳城什麼都有,大馬無奇不有,前提還是要錢.....

大衛

7: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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