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Monday, October 25, 2010

教育尚未成功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0月24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我敬爱的老板常常对我们说,执政之后,身为政府和领袖的,除了要学会当家和当权之外,也要在时代的洪流中,带领教育人民的角色。

所以,执政后的一年,民联槟州政府宣布了每周一无塑料袋日,即使预料会面对连串的反击(从商家、塑胶厂商到民众),但是我们今必需意识坚定地告诉人民:为了下一代,我们情可失去选票,也不要失去环境。

庆幸的是,这项“殃及”全民的计划,试行了半年后,佳评如潮,连巴刹买菜的阿嫂也响应,州政府就议协从一天延至3天,现在“看起来”有点效应,虽距离成功尚有段进步的空间,但是已经证明政府的教育开始生效了。

另一个成功的教育民众案例,就是制度化拨款。在过去,每逢大选年,政府大派糖果给华校,已经让一班爱护华教之士雀跃不已。民联用行动告诉人民:政府拨款办教育是职责所在,应该年年有拨款因为你年年有缴税啊!你看,今天的国阵政府,不是也被逼学着民联的制度化了吗?趁补选派糖果这招显然已碰了满脸钉,原因只有一个-- 人民聪明了,他们懂得分辩是非黑白好坏忠恶了。

再来,就是政府派钱给百姓。以前这是做梦也没有想过的事。今天,民联用行政开销和肃贪省下的钱分给百姓,让人多了一个遐想的空间:今天的民联州政府都没有获得联邦的大笔拨款,却能够钱派给60岁以上的乐龄人士,那以前的钱呢?都跑到哪里去啦?

但是,教育人民的任务也不是每一次都成功的。有时候我们“革命尚未成功,官员尚需努力”。

拿上个月的清滩活动作例子。随着今年年中办的一场槟岛海滩大清滩活动的成功,州政府就想要把类似的好活动,移师威省,让威省人民也加入清滩的行例,进而教育人民要好好保护我们清丽的海滩。

原以为同样的会在海边挖出什么冰箱、内衣、巨型轮胎等的,岂料“大件物”没有被发现-- 再查之下才知悉:原来有人知道有活动在此举行,就快快清理一轮。天啊!

这还不是最让人震撼的消息。据负责安排的同事说,活动半途,威省市政局已经开始在呱呱叫,因为他们为活动所提供的竹制垃圾桶、扫帚、挖垃圾的钩子等,有好多已经被热心出席活动的市民热心地顺便带回家了!清洁运动未结束,就要先来一趟的“拯救器材运动”!

最惨的莫过于议员服务中心。原以为应该提供餐具如杯子或简单的碗碟供义务参与的居民享用茶点,岂料,可能有人误以为政府的活动就是人民的活动,所以政府的东西也是人民的东西,结果这些义务被借出的餐具,都成了“政府的东西”,被变成了“人民的东西”,成为大家家里的一份子去。

基于活动的范围广大,负责的议员团队+公务员阵容无法逐一监督,结果一个活动下来,主办当局“损失惨重”......

看来我们的教育“尚未成功”,大家依然需要多多努力!

Monday, October 18, 2010

3公分报告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0月17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在政府部分办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一种人,我们通称为疯子的,其实就是那种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对不同的高官作出同一投诉的人。

基于政府管辖范围很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个案,需要跨部门询找资料,更多时候,要是你有些许闲情,逐一摇个电话给所有行政议员+国州市议员,搞不好90%以上的人都告诉你曾经接过此人的投诉。

刚开始在28楼上班时,每当有人跟我说:“我已经跟你们的XX议员投诉了很多次,从前朝到今朝都没有下文”时,我都会很紧张地在办公室翻箱倒柜寻找档案,再一一向所有人求证。

“经验丰富”之后,我才发现到,这些所谓的投诉人,很大部分都是无理取闹,或为了个人私利不得逞而三番四次、锲而不舍地到处“找管道”,真正求助者很少—因为他们的问题,大多数给州议员解决了。

在此与各位分享最近的两个例子,好让你们“有点眉目”。

某报槟城采访主任接到一名投诉者的电话,指他已要求国能在一条非常黑暗+危险的小巷,列出增设路灯的开支预算给市政局,市局也确认有这件事却没钱进行工程,转要他向该区议员申请,拨款却迟迟没有下文,他认为这对人民的安全受到威胁。

于是我们向该区的行政议员了解。对方说,他很熟那条小巷,基本上是没有人走的,要求增设路灯的地段,其实是投诉人之公司停放重型交通工具的地方。他给的评语是:政府机关的公款,绝对不允许用来作私人建设之用,于是就拒绝了他的要求。

可是同一时候,此君竟然也向市议员“求救”。正当市议员介入之际,接到电话,了解真相后,才“终告一段落”。

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们遗漏了原来那个地区是两个州选区的边界,此君从另一名州议员下手。。。真是防不胜防。惟下文如何,我就不得而知。

第二单是一名人士在首长出席的节目上遇到本小姐,原本他想半路截住首长陈述悲情的,我告诉他,办公室的投诉案几千单,你这样突然跑去问首长,他也不可能记得,你先让我回去查一查,再交给首长处理,效果将是一样的。

台词和对白“似曾相识”,就是“我写了上百封信给全马来西亚的高官,却没有人理睬我的投诉”。

回到办公室,法利拉把有关档案找出来,足足有三公分厚。从民联上台之后(因为上台前的档案都不在了),他就开始写信投诉一家修厂发出噪音和污染环境。

档案中也有市局的报告。该局每隔两天派员去突击检查一次,足足查了几个月(包括周末),提呈的报告上列明,的确有家修车厂在该地,不过是合法、有执照的,而且在调查过程中,皆符合一切的条例及条件,没有超过当局的指标。

这过程中,从首长到行政议员到市政局,皆有回信告知当事人有关的结果,但是对方不愿意接受,一再把同一课题,转向不同高官投诉,大家又重新认真听述,翻箱找资料。你说,这不是浪费政府资源,是什么?

警方可以援引“阻差办公”来扣押那些干扰警方查案之士,但是为什么政府却没有一个条文可以阻止这些一再让政府重复已调查工作的人士呢?

很多时候不是政府不处理个案,而是政府的给予的结果,不符合当事人的“期待”。难道那就等于当事人可以就此再三浪费公共资源,打造另一份“三公分报告”?

在槟城,很方便!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0月10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星洲日报槟城名记(不是名妓)李耀祥先生日前在《笔笔皆是》专栏,揭露了他对当局因让步剧组人员拍戏而在未通知下就封路而造成的不便发牢骚,小妹我在此向受影响的各位说声不好意思。

是的,最近真的有很多剧组前来槟城拍戏。入遗成功是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我也是在一个月前,无意中接到一通电话才得悉的。

我的职位虽只是一个小小的首长新闻秘书,但是不知何故,总会接到很多与我份内工作没什么关系,但是却要求我“鸡婆”帮忙的情况。

比如说,NTV7刚播完的《情牵南洋》,其实在开拍之前,有关的负责人不知从哪里取得小妹的手机号码,劈头就是第一句“张小姐啊,我是《女头家》的编剧,我们下部戏要在槟城拍,听说你可以帮忙?我们已经在槟城了。”

说真的,我接到电话时第一个反应是:莫名其妙。不过,既然你已经找到槟城来,总不可能告诉你我没空就丢下吧?于是就联同同事阿飞,相约到咖啡店互相交流。

导演、剧组人员等大发伟论了好一阵子,说实在的,我只会追看连续剧,对连续剧的制作一点认识也没有。倒是阿飞曾参与戏剧工作,所以也建议对方,要在槟城拍戏,应该本土化一些,像港剧那样,主角整天提尖沙咀、九龙、铜锣湾的地名,让看戏的人也对这个地方的路名耳熟能详。

后来,这份任务交给当时刚成立的PGT(槟城环球旅游有限公司)负责跟进。据了解,PGT的职员除了帮忙物色地点,还以PGT的身份,免费替制作公司写信给政府部门申请准证,包括涉及的市政府、警方(封路),以及一些古色古香建筑物的东主等。

此外,剧组人员的暂时住处,也是PGT替他们找的。过后开拍时,要叫记者来采访的宣传工作,则是旅游行政议员罗兴强负责。

后来,我发现到此剧的“鸣谢”一栏,竟然也出现“槟州首长办公室”时,有点吓到,我想来想去也想不起有什么贡献,除了知会各部门和陪剧组喝茶之外。

就在上个月接到另一个剧组人员的来电(也不知道从哪里取得的号码),对方说:“我听圈内人(影艺圈)讲,现在在槟城拍戏很方便,请问我应该找谁帮我?”

未不得及答腔时,对方又说:“哎呀,我们这个圈子很小而已,什么东西一下子就传出去了,你告诉我谁负责,要怎样找这个人就可以了。”

欣赏他的直接了当,也感谢他再次让槟城在银幕上亮相,庆幸的是,PGT 在这方面的机制已经成立,虽然距离开拍的时间只有两个星期,但总算勉强应付得来。

前几天遇到负责此“职务”的PGT职员,她告诉我,刚开始时,PGT是帮人帮到底,从头负责到尾,但是就栽在一些“突发因素”—比如:剧组讲明的拍戏+封路时间,会因演员的心情而一改再改,PGT没有这么多资源“长期跟进”,只有在写了一封“开头”的介绍和批准信后,由有关公司继续与地方政府跟进最新发展。

所以,现在大家终于明白,为什么来不及在封路前先与警方开记者会了!

无论如何,我现在才知道,做政府的,只要轻轻的“行一个方便”,最后达到的经济和文化效应,是何其的“无穷”啊!

Thursday, October 07, 2010

我先“自爆”了!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0月3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黑幫常常有家法侍候背叛集團的“二五仔”,我一直天真的以為,“二五仔”這個字眼,只有在港劇中的黑幫片可以看到,沒料到大馬政壇,也充斥着身份不明的“二五仔”呢!

林冠英最近在出席一項活動后,被記者問及有關首長辦公室的書信,怎么會落到巫統手中時,就不諱言地直話直說:“相信有‘二五仔’在我的辦公室,我們得做一些東西(we need to do something)。”

至于這“做一些東西”是什么東西,沒有記者加以追問,他也沒說,就這樣留下團團的謎給讀者。

負責簽署信件的机要秘書法利拉一听聞信件落在政敵手中的消息,緊張到半死,隨着那個親巫統的網站去找那封信,寢食難安了好几天,也一直在思考,那封只是寫給馬會的信,誰會這么在意呢?

當然,明理的老板是不可能會責怪她的,要是內部真的有鬼,就是內鬼難防,只慶幸上台以來,沒有什么是見不得光的事,你有再多的“二五仔”在28樓,也是挖不到什么勁爆內幕,所以一封回復馬會的信,才會被人拿來大作文章。

所以說,比別人執政需經歷更多“挑戰”的檳州民聯政府,現在已經有了新招,就是:會議一決定,立刻開記者會,公告天下,那些被敵對政党安置在內的“二五仔”公務員,就淪落成“英雄無用武之地”了。

不是嗎?自己宣布政策、決定,雖然會被政敵“酸”貓政府愛宣傳,但總好過從政敵口中只說一些不說一些、加料和扭曲事實,到時你就更浪費時間展開解釋大行動了。

之前鬧到轟轟烈烈的回教先知誕辰游行,爆料者把很久之前的內部討論的文件公諸于世,卻收起那封廣發天下,要求各單位參与游行的公函,搞到游行了半年后,還有人以為游行被禁止呢。

除了二五仔外,還要小心因未及透露消息而引起的誤解。比如有次行政議會議決,補選是否要列公假的決定,將全權授權給首長決定和公布。有記者在向一名行政議員探听消息時,他只是說了一句:“是的,我們已經有決定了”(決定就是給首長決定嘛),結果就寫成“補選列公假”的封面新聞,搞到好几天來,28樓電話響個不停,都是家長打來問有沒有放假的。

這一次,這些人所謂的“爆料”,听者還以為是找到民聯的“吃錢證据”,看了報導,我們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招到商家募捐給政府做慈善事業,也算是“爆大料”?

現在首長的策略是,在大略知道這個決定將會在某一個會議上獲得通過之前,就吩咐我們通知記者,一走出會議室,立刻走進記者室,再把新鮮出爐的決定報告交給“小的”複印并分發給記者,一字不漏公諸于世,看你還有什“料”可“爆”—因為我已經“自爆”了。

与其花時間与鬼斗,不如貫徹一套更快速、透明的傳遞系統,尤其是當你比“二五仔”更快時,對方連要扭曲真相的時間沒有了。

“鬼”在暗,人在明,真鬼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在你面前那是人也是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