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局层出不穷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1月24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随着联邦法院法日前就“明显的错误”而推翻10年前针对一宗土地欺诈案的判决后,除了地主的利益可以获得法律的保障外,相信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槟州政府是否可以就之前被索赔的土地舞弊案而“平反”。
针对泰国人汶颂位于丹绒武雅的地皮之情况,基于首长尚在等待州法律顾问的报告,小的也无法提供更多“内幕消息”。
相信有追新闻的读者,都会大略知道,去年高庭宣判槟州政府必需赔偿1千470万给受土地欺骗案的陈裕一事。但是更多的人却不知道为什么政府需要赔钱,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一个名叫陈合裕的人,早前向州政府购买一片地皮,作为15年的采矿用途。可是过后才发现其实那一片地皮是属于大山脚福建会馆所拥有的私人地,于是政府就把地归给原主。
前朝的土地行政议员希尔米也在州议会上承认,这是土地局的 “小小的失误”,把私人地当作政府地来卖。陈合裕起诉槟州政府,从前朝诉到改朝,从建议庭外和解到2009年,虽然槟州政府还在上诉中,但是当事人已经向高庭申请,要州政府先付索偿额之50%,也就是1千470万令吉,如果连本带利计算的话,更要吞掉政府的4千万令吉。
今年槟州财政预算案,州政府给独中增加100万拨款,变成200万,州内的独中和华社已经高兴不已,外加国民型中学、华小和教会学校的580万,才动用州财库的780万,只占已赔给陈合裕的50%款项数目。
难怪在与校方的交流会上,首长会痛心(当然痛啦,他节约出了名嘛!)。他说,把钱全都拨给华校更值得,也不甘愿赔给土地舞弊案,但是“Bo pian”。
如果这次陈合裕案州政府上诉再失败,州财库的4千万就会“飞掉”了、4千万有多少?我们这些穷市民挖开脑袋也算不到,若简单一点来分析,就是说你必需连续13期中马票首奖300万,才能够“筹到”这笔钱。
上一季的槟州立法议会,州议员拉文也透露有另一宗的土地舞弊案正待“爆发”之中,无独有偶,这就是前几天闹到轰轰烈烈的联邦法院土地欺诈上诉案。这个先例,依英联邦宪法,将会成为往后所有相关个案的主要参考,所以司法界才会将之形容为历史性的司法改革判决。
有的个案是购地者不知情,变成是受害者;有的个案可说是政府官员不小心,但更多的个案是存心诈骗的成份。
还有一些所谓的某某人,试图联络所有的政府人,声称其家属有数十亿身家,还说掌权的那个已经卧病在床在ICU快“瓜”掉了,想要将钱投资在某某地皮上作为政府的计划,希望州政府可以尽快批准,让他死得安心~~以免钱被别有居心者拿去。
如果你有数十亿,你会全数都给政府而不计回酬吗?千术是层出不穷的,别有居心者还会用同情心+时间紧逼等技俩让人乱方寸,除了小心再小心,面对这些别有居心者,还得靠智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