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游戏规矩
(此文经刊登在2012年1月1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每一个行业都有一个不成文的“游戏规矩”。比如说,记者闲着在警局与警官聊天打好关系时,绝对不可以一屁股坐到警官的桌子上,因为那是警察最大的“pantang”-- 坐在桌子上就意味有大案发生,要坐在桌上“思考对策”。
同样的,在政府也有很多不成文的“规矩”,更多是我初入行时被搞到一头雾水的规矩。
就像第一年当政府时的4月期间,一位社团代表跑到28楼来,把一叠文件交到我手上,说,“嗱,这是我们XX的受封名单,交给你老板!”
我问对方,“这是什么啊?”
对方答:“噢,传统啊,我们XX每年都有几个拿督名额、几个PJK、几个PJM、几个PKT等等,你还新,你不懂的啦,交给你老板,叫他‘照走’就对了。”
如实交给老板时,他反问我:“这个规矩是谁定的?”
我说我不知道,我只是一个传话人,对方这么说,我就这么对你说啊。
老板问,“这是他们之间的游戏规则,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我一定要跟?”
于是,结果,大家应该猜到一二了吧?
第二个文化冲突是很多人明知槟城是公开招标之州,明明自己的公司呈上了招标表格,还“心挂挂”地到处找首长的助理“打听”,说什么“看看你们政府是几时要决定的,先让我们见首长,方便做事”。
你这里的“方便”,是“方便”谁啊?通常收到这类的电话,我们只是应酬了事,绝对不会转告。为什么?因为首长未必在招标委员会里,即使会,“万一”他知道某公司有人特意“找管道”做“交代”,他肯定“特别关注”,那么,这家公司在遴选过程中,恐怕“凶多吉少”了。
首长曾经问过同事,“你认为我面对什么挑战时,坚持的成绩最好?”
有同事说是打“无免费塑料袋”之仗时,有人说是法鲁斯副首长丢官时,也有人说是豆蔻村戏码、有人说是马来报指他反回教。我觉得,最大的“成就”,应该是他坚持委任他属意的人选,接任州秘书和州财政司职。
当时首长坚持的人选,不获公共服务局的“祝福”,双方僵持了近3个月多。根据公共服务局的说法,委任高级公务员是该局的绝对权力,轮不到你这个小州的反对党首长“发表意见”。
于是,林先生就翻查公共服务法则,找到一个条文,文内称“每位新就职的州秘书、州财政司及州法律顾问,都必需在首长面前宣誓,才能正式出任该职”。
首长派人传话:好啊,你派你巫统属意的、“从天而降”的州秘书来咯,我到时不出席宣誓就职礼,看你怎样宣誓、看你怎样做州秘书?
双方暗中拉扯、放话,搞到后来,对方实在担心首长不知会出什么招数,结果,事情的发展急速变成“直接通知首长要的接班人”,当时还是市长的再纳,跑来报喜:“首长,我收到JPA的通知,叫我去KL拿信,准备做州秘书!”
有了道地槟城官员升高官,槟城哪一条小路发生什么小事,他们都能如数家珍般连历史也搬出来给首长汇报,看在其他中级公务员眼中,这可是多么有激励的事啊!
“州秘书一定要JPA委任的”,是传统又怎样?过去,只有“从天而降”的朋党才有机会坐上这个高位,今天,谁要是表现好,一有升迁机会,林冠英一定会想到你。结果官员一个接一个升级,有人三年升三级呢。
接下来联邦委任的高官,都是“顺着”林冠英的“意思”,谁说一定要依传统全听JPA的?颠倒传统作业,换回来的,是整个公务员团队士气大增,因为“升级在望”嘛!
1 Comments:
『推翻游戏规矩』?
应该说, 这是让民主国家行政,回到正轨。
马哈迪搞的中央化玩意,其实就是封建时代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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