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了,有“责”吗?
(此文经刊登在2011年12月4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昨天,我的老板公布了引人注目的升旗山山脚多层停车场计划决定。
行政议会议决,接纳调查委员会的意见,拆除现有的建筑,耗时15个月来重建可容纳更多停车位的停车场。停车位将从原有的112个增至300个。拆除建筑预料耗资430万,总费用预料介于550万至675万令吉之间。
这是人家全国绘测师公会+ 拉曼大学教授等专业人士提呈给州政府的报告和建议。还记得几周前拿到长达40多页的“精简”报告时(真正的报告共有十多本书),我花了不少时间翻阅,扣除了一大堆不明白的技术用语外,我们在新闻发布会之前,也翻译了报告当中的重点。
翻译的好处在于,你必需搞清楚状况才能用另一个语言呈献出其“境界”。最神的是,我和同事们边翻译,边“哗哗哗,这样也行”的“插曲”。
首长喻令,“精简”报告必需“一字不漏”分发给媒体,让他们自行消化,再决定如何发布在媒体上。而当中最不符合马来西亚国情的事也发生了。绘测师们的专业报告中,也点名槟州发展机构子公司-- 槟州发展机构咨询有限公司的绘测师,需为这次的设计及建筑失误负起全责。
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是公布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隔了两个星期多,等到行政议会有了决定,首长再召开记者会,宣布州政府的最终决定- 拆毁原有停车场,重建可停放更多车辆的停车场,并采取行动,革除有关被调查委员会点名的自家绘测师。
这里的“点名”,并不是含糊的指“噢,有一名职员被对付”带过,而是连名带姓告诉你,这个人是谁,他在几月几号签了什么文件,接着他又在几月几号,发现到设计有问题却没有采取行动更正还下令承包商继续错下去,还有几月几号他没有完善地处理文件交递工作导致当中出错等。
哗,一栋停车场就这样“玩完”了。换作是“马来西亚独特的国情”,他应该还平安无事,最多换个部门“惩罚惩罚”算了。要怪就怪槟城在308变天了,害他必需被革职。
州政府的“采取行动”并不是自行决定的,而是以调查委员会的专业报告为准。革职之后,州政府下一步除了重建停车场,也将这个人的大名和“伟大记录”,提呈给马来西亚绘测师协会,由这个专业组织定夺,在犯下如此严重失误后,此君是否依然可以继续当个绘测师。
同时,州政府也不排除采取民事诉讼,把纳税人的钱给讨回来。最厉害的是,此君还敢敢向巫统控制的英文报说“我是代罪羔羊!”。问题是,所有的专业文件,都是你亲笔签名批准设计的啊!
加加起来差不多1千万(可是我也觉得很“大单”了)的失误,槟城州政府自己大事敲锣打鼓,依法行事(虽然有人说也像很久才采取行动,但是即使要炒人,也得依程序啊),全部的东西透明地公告天下,犯错的也无所循形,必需面对处分。
不敢说这是马来西亚史上第一遭,但是,看回我们早前被拆的植物园拱门,拆了之后,谁是祸首?没有人知道,只有高高高官“明白就好”。
再看2亿5千万的养牛豪华公寓。唉,我还是别说好了,那是马来西亚独有的国情。所谓的问责制度,只有你们这些傻瓜人民去“问”,政府永远不会去“责”,就让人家问个够吧,这些“大粒人”也不会有事的。相信我,因为他们不是在槟城,他们的顶头上司也不是林冠英。
1 Comments:
唉, 那停车场要用多少年, 才会得了本。而且也没考虑到未来,如果槟州开始使用电动脚踏车的时候, 那是不是需要重修来让停泊脚踏车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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