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Sunday, August 01, 2010

登峰造极

(此文经刊登在2010年8月1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在未成为政治人物的新闻秘书之前,还很天真的以为,捏造新闻只有在娱乐圈才会发生的事。

基于版幅有限,在此与大家分享最近“两单”与理应最具公信力的、代表一个马来西亚的马新社之“杰作”。

第一单发生在2009年11月22日,那是槟城大桥跑时,一家中文报引述消息来源,指彭文宝因与党内人士不和,已经辞去行动党州委及峇眼区部委员职位。

于是,首长就与彭文宝及林峰成行政议员联合召开记者会,以说明真相。
记者会上,彭文宝说他的确曾萌起辞职的念头,不过后来在州主席的挽留下,他已经收回有关的呈辞,并且澄清,那已经是很久以前及过去式的事,并不是最近才发生,因此有关报导并不确实。

配合青蛙满天跳的大环境下,马新社竟然报导“槟城也有行政议员闹辞职”。有关记者这么写:“随着霹雳变天后,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也在近期辞去其行政议员及州议员职位,双溪浮油料将出现议席空缺.......”

我在网上看到这个新闻时,整个心几乎跳了出来。文章还引述首长及彭文宝的谈话,不知情者真的会以为那是事实,更何况代表一个马来西亚的马新社新闻,不只在大马,连海内外也摘取其新闻,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于是我致电有关记者,她告诉我她是听到首长说彭文宝收回辞职,已经“据实报导”了。但我才想起,你不是在记者会过后才姗姗来迟吗?辞行动党职和行政议员是不同的噢,你需不需要录音呢?她坚持她的新闻取自第二电视记者的手抄本,也是不会有错的。

眼见周旋下去也无下文,我就直接找其主任,又花了将近一个小时解说事发经过。也许她也被我烦死了,就漏夜跑到第二电视的录音室,向他们“借”有关录影带重听,结果她承认有错误引述之嫌,就亲自重写有关新闻,并传讯表示抱歉。但是事隔超过12小时,全马及各地的网络新闻已被上千人点击阅读,后来的一个星期,我们就只忙着澄清再澄清。

第二单是上个星期。首长在市政局公园活动外,受询及正副首相及跟得部长指林冠英不应公开批评聂阿里小拿破仑时,首长说:“我收到了纳吉及慕尤丁给我的讯息,就是他们依然要继续力挺如聂阿里的小拿破仑。我感谢他们给我这个讯息。至于在上届大选被槟州人民唾弃的许子根,他现在的关键绩效指标就是跟着首相的尾巴,首相说什么他就讲什么,他的确是已经达到他本身的关键绩效指标。 ”

但是,马新社竟然把首长这段简单及明确的回应,扭曲成”林冠英真诚地接受纳吉及慕尤丁的指责”。

更让人震撼的是,当我致电该名记者作出投诉时,她告诉我,她很清楚地听到林冠英说‘小拿破仑’这个词,但是如果她放在新闻中,这新闻就不会出了。我坚定地告诉她,“如果你不能据实报导的话,那就索性不登算了。”

这事最大的问题是,《大马局内人》已经引述马新社报导,那时已有百多人点击了。首长与我们商量对策时想到,总不可能逐一致电联络全球媒体纠正这错误吧?写信向马新社老总投诉?唔,应该是两个星期后才有回应。难道又要像上次一样,花时间一再解释说明?

于是我们议决,这封给老总的信,同时公开发给所有媒体,起码在首都的网络媒体还能及时更正错误的新闻“补锅”,并要求马新社解释。这信在新闻发布的两个小时后发出,结果真的引起马新社高层“高度关注”,下令调查,马新社更在晚上9时许,正式发布一则题为“马新社负责报导及纠正错误”的文告,文内说明已训诫有关记者。

和政敌的战难打,更难打的是无时无刻存在的捏造新闻官方社。现在,我才明白,什么叫做捏造新闻,什么才是“登峰造极”。

2 Comments:

Blogger moot said...

为何首长的文告不是第一时间放上网? 而要让媒体做中介发第二手新闻?

如果槟州政府网站做不到的话, 就叫那网站负责人滚蛋!

我上 http://www.penang.gov.my 看了。
只有一句话 :这么烂! 有没有搞错!

10:24 PM  
Blogger wulunruhe said...

谢谢你提醒。所有的文告和演讲稿都有上载州政府和首长的个人网,不过普通大众还是习惯上新闻网。所以新闻网这方面的角色无法被取代。

9: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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