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的政治艺术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11月22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不管你喜欢与否,出席会议已经是人生“摆不脱”的无奈。从小至一个主办单位,到一个协会、一间公司,到政府相关部门,只要活着、有参与社交活动的人,都离不开“会议”的魔咒。
会议举行的目的,主要是协调工作,接下来就是征求大家对某一事项的意见,然后取得一个“Sebulat suara”(一致通过)后,执行方案就可以启动了。
所以,在28楼这个小办公室,我们这些“小的”,除了出席每周的列常工作分配会议,偶尔也得因为某些活动,而需要参与各种各样的会议。
20多个月来,虽然偶尔附属中央的部门不太甘愿配合,但最难以控制的,原来并不是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会议,而是牵涉外在团体,特别是非政府组织的会议。
也许,过去非政府组织只能靠报章隔空喊话,从来未有机会 “登堂入室”(会议室啦),可能不习惯也不明白会议的目的,所以才闹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状况。
比如,在会议中,谈到其中一个议题时,主持人问大家:针对这件事的执行方案,其他人有意见吗? 有的人说了自己的看法,有的人保持沉默,有时候大家争论一番后,终于达成协议,就作出宣布,并开始展开执行大计了。
就以为愿意听取民意(因为很多非政府组织认为他们代表一部分人民),但是往往出到外面,通过媒体抨击得最厉害的,就是那些有份出席会议的人。
会议的决定,原本应该集体负责的,可是在这些指责却一面倒指向州政府,看起来好像是州政府一意孤行般,但明明就是大家通过的啊。
于是只有私底下一一询问有关的单位:那天你们的代表,不是在会议上接纳了吗?为什么又……
呵呵,对方给的理由千奇百怪,某华团代表说:噢,那个人啊,他是我们之前的代表,可是我们改选了,所以他不再是我们“帮”的人了,因此他当时的意见并不代表我们现在的立场……
天啊,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前朝批准的房屋发展计划,是否意味着建到一半,新政府接手后可以说这不是我们的决定,我要拆掉?
更好料的是,有人说因为会议是讲国语,我们的代表可能表达能力有限,不能适时发表;至于另一个会议,也有人说,那些坚持华语规范派的比较会辩论,所以我们的代表没办法跟他斗…….
会议举行的目的,是要终结一言堂的年代,让大家有一个发表意见的平台,经过对立的两方雄辩后才执行,以避免执行后又要修改的局面,怎知新政府也面对同样局面,说穿了,原来还是裁在“组织政治斗争”及“不知会议为何物”的认知下。
所以你会看到出席会议的团体代表反对已经在会议投票通过的简体字、反对“律”变成“路”,州政府成立的古迹委员会成员,在会议内不出声却在外骂自己出席的会议的决定,可是轮到开会的时候,又“不好意思”发言,走出会议厅又一副正义禀然地谴责他也有份参与的政府决定,这教政府怎不“疲于奔命”呢?
看来还是前朝英明,先斩后秦,你吵你的事,我做我的事,谁敢争议?
2 Comments:
这也叫“政治艺术”, 艺术二字也太便宜了吧。
会议不是有议程和会议记录。 谁赞成反对都一一记录在案,难道不是这么样的吗? 难道过去的槟城会议都是没有会议记录?
如果那些组织不会,那么就摆明车马,开班授课。 再来就是公布会议过程在网上。
当然有会议记录啦,只是他们跟记者讲的时候是不会透露这么多的啦。当然是讲到好像没有咨询过他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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