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和做的分别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10月18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上周六,槟州政府在立法议会对面终竖上了四语的“不要内安法令”告示牌,表达州政府对此恶法的立场。
虽然事隔6天后,此巨型告示牌已经“不知何故”失踪,但是,想起“不要ISA”的“制作过程”,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发挥一下“追踪新闻”的本性。
故事起于8月26日柏玛当巴西补选之后的一天。一群部落客在首长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议政府设立告示牌,获得首长“表示考虑”的答复。
随后,热心的部落客就认真设计起告示牌来,还给了几个“版本”让我们参考。第一批的设计虽然充满艺术味道,视觉效果良好,惟却缺乏一些具代表性的颜色及那个圆圆的、类似“No Entry”、代表“不要ISA”的徽章。
经过同事数度的沟通后,部落客不久后又呈上了第二批更多选择的作品。当然,竖上的是大家最后的决定,但是从挑选设计到真正看着它“站起来”这个过程,却比想像中经历更多风雨。
这期间,部落客们有点心急:怎么一个多月了,设计也有着落了,还不能“挂”上去咩?
首先的障碍是一个恰当的位置。当然,他们也提供了很多“理想中”的地理位置;但是,理想归理想,事实却是一回事,想要找一个暂无被广告商预定、地点合适的“空缺”,也是一项“不简单的任务”。
大部分 “看得上眼”的“靓位”,早就被财雄势大的商家买下,大道旁的“风水位”当然也不赖,但是问了“进一步详情”后,我们被逼打退堂鼓—因为承担不起每个月几万令吉的租金。
周旋一番后,我们决定找属于州政府的范围“下手”。找到位置后,需确认是否会影响美景、是否会被狂风刮倒、会否危及路人、会否阻挡视线等,还需要各政府部门及经过报价遴选的承包商一起开会、实地考察,决定告示牌的尺寸及细节后,一切才有了初步的眉目。
与政府部门接洽的过程,同事也面对了很多吞不下的官僚作风。在批准告示牌的会议上,种种的刁难让人招架不了,还要“搬马”助阵参与辩论,才终于取得一纸批准令。
有人说,既然你们已经是政府了,没有人敢讲什么的,像以前那样不用申请也无所谓,但做政府怎能给人民一个错误的示范呢?
所以,纵使波折重重,我们更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经历与平民百姓一样的遭遇,才能纠正制度上及实行上的缺点。
这个真实故事告诉我们,“讲”和“做”真的是两回事。讲的人可以凭空想像最理想的景像,做的人却在一个看起来简单的任务上,几乎撞个焦头烂额,才能勉强“完成任务”—即使每天赶工,也永远追不上追问“工作进度”的速度。
这就是实际行动与纸上谈兵的差别。
2 Comments:
If I'm not mistaken, the banner is now gone.
Any plan to put up the banner and install CCTV to ban the culprit?
yes... the billboard is missing and we are looking into ways how to deal with 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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