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Monday, October 19, 2009

讲和做的分别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10月18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上周六,槟州政府在立法议会对面终竖上了四语的“不要内安法令”告示牌,表达州政府对此恶法的立场。

虽然事隔6天后,此巨型告示牌已经“不知何故”失踪,但是,想起“不要ISA”的“制作过程”,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发挥一下“追踪新闻”的本性。

故事起于8月26日柏玛当巴西补选之后的一天。一群部落客在首长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议政府设立告示牌,获得首长“表示考虑”的答复。

随后,热心的部落客就认真设计起告示牌来,还给了几个“版本”让我们参考。第一批的设计虽然充满艺术味道,视觉效果良好,惟却缺乏一些具代表性的颜色及那个圆圆的、类似“No Entry”、代表“不要ISA”的徽章。

经过同事数度的沟通后,部落客不久后又呈上了第二批更多选择的作品。当然,竖上的是大家最后的决定,但是从挑选设计到真正看着它“站起来”这个过程,却比想像中经历更多风雨。

这期间,部落客们有点心急:怎么一个多月了,设计也有着落了,还不能“挂”上去咩?

首先的障碍是一个恰当的位置。当然,他们也提供了很多“理想中”的地理位置;但是,理想归理想,事实却是一回事,想要找一个暂无被广告商预定、地点合适的“空缺”,也是一项“不简单的任务”。

大部分 “看得上眼”的“靓位”,早就被财雄势大的商家买下,大道旁的“风水位”当然也不赖,但是问了“进一步详情”后,我们被逼打退堂鼓—因为承担不起每个月几万令吉的租金。

周旋一番后,我们决定找属于州政府的范围“下手”。找到位置后,需确认是否会影响美景、是否会被狂风刮倒、会否危及路人、会否阻挡视线等,还需要各政府部门及经过报价遴选的承包商一起开会、实地考察,决定告示牌的尺寸及细节后,一切才有了初步的眉目。

与政府部门接洽的过程,同事也面对了很多吞不下的官僚作风。在批准告示牌的会议上,种种的刁难让人招架不了,还要“搬马”助阵参与辩论,才终于取得一纸批准令。

有人说,既然你们已经是政府了,没有人敢讲什么的,像以前那样不用申请也无所谓,但做政府怎能给人民一个错误的示范呢?

所以,纵使波折重重,我们更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经历与平民百姓一样的遭遇,才能纠正制度上及实行上的缺点。

这个真实故事告诉我们,“讲”和“做”真的是两回事。讲的人可以凭空想像最理想的景像,做的人却在一个看起来简单的任务上,几乎撞个焦头烂额,才能勉强“完成任务”—即使每天赶工,也永远追不上追问“工作进度”的速度。

这就是实际行动与纸上谈兵的差别。

2 Comments:

Anonymous SK said...

If I'm not mistaken, the banner is now gone.

Any plan to put up the banner and install CCTV to ban the culprit?

1:50 AM  
Blogger wulunruhe said...

yes... the billboard is missing and we are looking into ways how to deal with it ....

3: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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