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Tuesday, August 25, 2009

失物待领中心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8月23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我们常常在地方报上,看到“失物待领”的小新闻。这通常都是一些路不拾遗的读者,捡到钱包、身份证后交给报馆,以物归原主。

但是,28楼在过去的一年来,也几乎成为了“失物待领”的中心。

基于许多首长必需出席的会议,都在28楼举行。因此,“遗留”在28楼的失物也不少。

除了基本的钢笔、笔记本外,有人曾经留下手提电脑、Blackberry、手机、大衣、PDA等,大都是交给大厅外的保安处理,而那些回到办公室后发现漏了东西的主任们,都会派员回来“认领”。

由于小妹的工作是与记者接触,我与同事阿飞,也几乎成了另一个“失物待领”的中心。我们的例常工作,除了安排记者会、准备资料外,在节目结束后,也需要巡视全场,检查失物。

过去的一年来,记者们忘记带走的物品,真的千奇百怪。最普通的,莫过于录音机和数码录音机。有时候,纵然当下透过播音器问“是谁的录音机还没有拿走?”,但是还是无人认领,直到数个小时后,才接到冒失记者的紧张电话:“请问你有看到我的录音机吗?”

大大小小的录音机,如果细心算起来,应该至少有50多个。要是一个以5令吉罚款计算的话,我想,可以捐给赤贫基金的钱就不少了。

遇到一些已经是著了名“失魂”的记者,我们索性认住他们的录音机品牌;另一些比较有小聪明的,就会把自己的名字、服务的公司和联络方式,粘在录音机后,好让我们把失物归回原主。

对于失物,我可以理解失主的心情。以前当记者的时候,有一名同行刚买了一台2千块的新颖手机,却在出席一名行政议员的记者会后不见了。他心痛了整两个星期,迄今还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有时候有些失物真的令人哭笑不得。有人曾经留下限量版小说、背包、夹克、手提电脑(至少2台)、手机、数码相机、相机背包,连采访记录簿也忘了带回报馆。

如果是在28楼召开的记者会还好,若是在酒店或其他地方举行的活动,就需要经过另一层的负责人去找出了。有记者就曾在酒店的记者会后,录音机从此“音讯全无”、下落不明。

最搞笑的是,有些记者的录音机“失踪”了整个星期,也没有主动联络。话说有一次清洁工人收拾时,看到一个录音机,就收起来要交给我们,却刚好家里发生了急事,请事假回去,三天后才把录音机交给我们,再让我们“敲锣打鼓”了两天后,才终于“打听”到失主的身份。

最近一个比较“够力”的,就是收到立法议会助理的电邮,说议会期间,他拾到2个手表,请失主主动联络。他过后还另行问在下:“可否顺便帮忙问一下,看是不是记者朋友的?”

失物待领中心,果然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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