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槟城记者的公开信
(此文经刊登在2011年5月15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各位前同行们,
当上新闻秘书那一天起,我就开始处处为记者设想:采访这个工作会遇到什么问题、会面对什么官僚;所以,即使老板没有指示,我也自作聪明,自行找各部门沟通,以期你们的采访工作能够更通行无阻。或许,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这三年多来,很多并不在我职责范围的工作,基于我天生“鸡婆”,所以与同事们在处理老板的工作同时,也兼任各种协调和安排工作。
所以,在州元首府举行的活动,记者遇到麻烦,第一个找的,不是负责的官员,而是首长的助理;在州元首封赐的季节,报馆要知道谁受封,也不找州秘书署或新闻部,而是找上我们。
只要还能分身,我们也乐意做个顺水人情,毕竟政府的部门多,要报界在短时间内找到“对的人”并不是一项简单任务。
有时候,部门的官员需要把讯息传达给媒体时,也看在我们与记者较熟络的份上,要求我们私下传达,他们担心,“对外窗口”的工作一旦处理失当,分分钟会引起长官或首长的不满,而我们因比较习惯面对这种场面,“失手”的机率相对比较低。
直到最近的两个星期,我才发现,原来当一切都安排得太好的时候,一点点的瑕疵也会成为一个大课题,甚至让我们这些负责协调的中间人成为群起炮轰的对象。
比如说,这次州议会当局不知何故不再无限制派发停车场的免费停车证,连议员助理的停车证数量也受限,所以我们只有共车或搭巴士到州议会工作。一些记者也纷纷大吐苦水。
过去习惯有停车证,所以记者们不满是情有可原的。我和同事们向记者解释:这在州议会的管辖,不是首长,而他们在做决定时也没有咨询我们啊,我们也是“受害者”呢。不如你们向议长反映好吗?这里是他的“地头”。。。。。
语毕,议长大人从大家面前走过。刚才起哄的10多人,眼瞪瞪看着他从大厅的后方走到前方甚至离开,也没有一个人趋前,把刚才大大声对着我呼喝的不满陈述出来。
我一时傻了眼。他是决策人啊,怎么你们不对他陈述呢?我只不过是一个传讯者,大喊新闻自由的革命份子,不是常说“请勿射杀传讯者”(Don’t shoot the messenger)吗?
更糟糕的是,当我一名同事受礼仪部官员委托,向一位身穿短袖、牛仔裤加运动鞋到州议会采访的记者说明衣装不符合州议会礼议时,对方不只发飙还挑畔他“有本事到外面去”,还骂“这些林冠英身边的狗”,更在面子书上大肆重复污辱,现场目睹的十多位记者,却在新闻自由日选择保持沉默,置身事外,实在让人心寒。
后来,记者找不到议会的流程及议员提问,又来找我们发脾气;冷气不够冷也是我们的事;议会的无线上网上不到,直播音响不够大声,又找我们。
向老板提起时,他说:“都叫你不要这么鸡婆了,你又不听,让部门去负责啦,你干嘛要做这么多?你们只领一份薪水而已。”
自以为曾在报界多年,负责面对媒体绰绰有余,样样大开方便之门,不望回报,起码能够让人心存体谅;事实证明,我太天真了。
身为一个政府官员,我们需要被监督,但这不代表我们可以成为众人的出气筒及鄙视的对象。我们会继续以专业态度完成所赋予的任务,但,从此-- 只会做好份内事。
谨此知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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