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公务员也吼怒
(此文经刊登在2011年5月8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周四的槟州立法议会,是议员们参与辩论州元首施政演词的日子。议会后,槟州供水机构的总经理查瑟尼气呼呼地找首长告状。
根据首长的“汇报”,查瑟尼对于他所掌管的供水机构PBA被巫统议员诬赖,十分不满,还很生气得闹到首长那儿大告状。
在过去,只有首长被政敌骂了,为了有实在的证据回骂,而要查琵尼帮忙找资料来回应。这次风水轮流转,“局势”竟然倒转过来了。
于是,掌所握了全槟用水资料的查琵尼,在短短的半小时内,挖出了巫统议员沙布丁的水费单(不懂是不是在3年来经过林冠英的“训练”,“骂人证据”竟然能够在瞬间“自动出炉”?)。
查琵尼告诉老板(林冠英也是他的老板),其实这家伙每个月的水费单都已经200多块钱了,不是因为供水机构征收了附加费之后才突然之间变成200多块的,他在误导人民,他在误导议会。
他跟林首长说,根据供水机构的资料显示,沙布丁的住家在2010年8至10月的水费单,已经高达255令吉30仙,那是水费附加费生效前的两个月呢。
水费附加费在11月生效后,沙布丁于2010年11月至12月的水费单,竟然减少了,只有228令吉30仙,2011年1月至2月,减至219令吉14仙。
如果说征收附加费能够减少家庭用水量,看来在沙布丁的身上是“生效”了。但是,为什么这个事实,却与沙布丁在州议会参与辩论的内容有这么大的出入呢?
老板说,答案只有一个:“这就是巫统,这就是国阵。讲骗话不眨眼”。
于是,林冠英叫查琵尼一起出席记者会,要他把资料准备好,然后替他“出头”。
过去,被骂的只是林冠英,那些针刺不到其他人的肉,所以大家也只是公式化地奉命回应;现在,只因一个巫统议员在议会上的一句诬赖,搞到平时对政治不闻不问的供水机构总经理也“跳”了起来,还找上林冠英,要他代为“出头”,果然“非同凡响”。
记者会上,有记者向首长说,沙布丁称他家只有4个人,为什么水费这么贵?而且,当邻居水管爆裂时水费增高是正常的,怎么水管修好之后,才略降些许呢?
说到这一点,我可要向沙布丁“多多学习”了。我的小康之家,位于中廉价屋的700平方尺单位,一家五口天天煮饭洗澡,每两个月的水费也只是介于13至14令吉。加上我从台湾“偷师”回来后,几乎每个周末都做试验,大锅大盘地大幅度冲洗,水费也才增加不到2块钱,到底沙布丁是怎地样“用水”的呢?我真好奇。
总以为国阵只会搞民联的议员,现在,政治把戏玩无可玩,搞到连一直想把政治置身事外的公务员也吼怒了,国阵,你果然是行的。
1 Comments:
个人认为,用一家五口的用水量,没什么说服力。用更具体形容比较好。
水是用立法米来算的(1m 高 x 1m 宽 x 1m 长), 1 立方米等于1000 公升的水。 而且可以让大家想像1000 个1公升的水瓶叠起来的样子。 而槟州光大大厦的高度, 也只不过是231 米。
调查槟州水费的算法,沙布丁在惩罚性收费前的水费是255令吉,水使用量大约是 305 立方米。把水一个立法米那么直叠起来, 就有305米高。奥林匹克游泳比赛的水池,用水量是 2500立方米。那就是说, 沙布丁一家四口, 一个月就用上了奥林匹克游泳池12% 的水,而且水叠起来的高度比光大还高。
根据新的收费法, RM 220 的水量,是225 立方米。 一下子少了80 立方米/80,000 公升。不过这老兄也太厉害了, 225立方米也不少,和光大大厦的231 米,只不过相差了6 米。
这家伙是如何用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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