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找我吧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3月1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我的老板,也就是全槟人民的首长,很喜欢在遇到人们的时候,或者是在台上“表演”完毕后,告诉人民,“有什么问题来找我,我帮你们解决。”
一般上,正常思维的人,都会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前来求救。比如,建桥公司面对水电装置的问题时,摇个电话给林先生就可以解决了; 安装免费无线上网的公司,面对技术上的问题,州政府也可以协调协调。
最近的一单,就是律师公会也求助首长记。话说新上任的土地局分层地契部主管,在实行高楼产业转名手续时,实施了比较严格的措施,导致需要进行产业转让手续的业主,需要获得所有曾作出产业冻结令者的同意,才可以进行产业转移的手续。
此举在法律程序上,是保护业主,避免产业遭不法份子暗中偷龙转凤的方式,但是却导致槟州过去半年多来产业活动停滞,无法进行任何产业交易。在这经济低糜的时刻,更是一个致命伤。
因此,在2月中接到律师公会的“求救信”之后,首长与该会的代表齐想对策,结果在短短的两周内,想出了只要签署宣誓书,有关的高楼产业即可进行转名手续,无需经历那“冗长”的、获取产业冻结令者同意的苛刻条件,并请法律界精英确定没有违反国家土地法典,此案终获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那一天,律师公会的主席带着有点感激的口吻对首长说,“谢谢你噢,真的想不到这么快就可以解决了,早知如此,我应该更早来找你。”
首长又是“平常”的那句“口头禅”,“不客气,有什么问题来找我吧,我帮你解决。”
我一听到这句话,有点发抖。怕,不是因为我们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而是担心遇到“错误诠释”这句“有问题来找我”的人。
就在上个星期,有一名自称来自新山的人,“杀到”三楼找顾客服务的明月小姐,说他“有问题”需要找林冠英“解决”。
经过一番细细聆听之后,才知道原来此君是以售卖翻版光碟为生的。来槟“找吃”时遇到执法人员,货品被充公,还被当局控上法庭。所以,就“找林冠英解决问题”。
哗唠,不是嘛?首长说的问题,是指与政府相关的问题,并没有包括“通融非法勾当”啊。尽管明月小姐再三解说,此君还是坚持:林冠英自己说的,有问题找他,做么你不让我见他?
最后的最后,这个问题当然还是需要犯法者自行面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会的原则,“有问题来找我”,并不包括包庇非法勾当啊。
也许以后首长在讲这句话时,需要附上一个解说(Definition)以免引起“美丽的误会”呢?
4 Comments:
我只有一個小小的問題:我自小就希望有一個拿督的抬頭,希望林先生可以幫我圓夢。不然的話,它會像一根刺,讓很我不好過。
唉!大問題!
有有机会也要向你说说售卖翻版光碟的诏谕。
有了拿督,急尿也不可在小巷中小便。三思!
Julio:
要做公公,首先你必需先结婚,先做爸爸。。。
Kinkyskiny:
除了拿督,“等死”也不可以在小巷中小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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