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Sunday, October 05, 2008

要怎样证明?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0月5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的《28楼》专栏)

檳州政府在2周前推介《無線檳州》,計劃在24個月內為檳州人民提供免費無線寬頻服務后,掀起了“無線電波輻射”或威脅健康的討論。


雖然檳州子民,特別是收入在中下階層者對這項免費計劃大大讚賞,但也同樣的面對了一些非政府組織代表的反對意見。

以林冠英為首的州政府認為,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其他國際權威報告,都顯示無線科技沒有對人體健康构成任何危險,也沒有科學證据證明這對人體有害。但是,反對者也持堅:政府必需提出證據,以證明無線是無害的。

這就好像到底應該要被扣留的犯人,證明他們是無罪才獲釋放,還是應該先證明他有罪,才逮捕他們呢?

不過,上述的“要求科學證明”,看來比起常發生在28樓那些無理的“證明”事件,只屬小兒科。

有一次,一位完全沒有預約的學院代表,直接闖上28樓。

此人一到,就大喊要見CM。職員告訴他,首長不在,根據行程表,首長整天都在外有活動或會議。他以為我們這些小職員“仙”他,硬說要見高級主管。結果出動了機要秘書后,他還指着人家的鼻尖,說行動黨的首長辦事處不友善,還問機要秘書在首長辦事處辦公多少年了。

當吳先生說:“我從敦林(蒼祐)的年代做到現在”時,我看到他稍微發紫的臉,真想笑出來(還好不是翁先生出馬,此君可是從更早的王保尼年代服務迄今呢!)。為了掩飾他的丑態,他竟然要我們證明首長真的不在辦公室。

難道要保鏢用GPRS拍下首長在另一個現場的照片給一個不知何故闖上28樓的人,才叫證明?


更讓人抓狂的一次,是首長因行動黨在首都的代表大會,而取消了數月前答應出席的一項活動。活動前約兩周已通知主辦單位,并委派另一名行政議員代表首長出席。

結果有關負責人“鍥而不舍”追問的功夫,讓我這個前記者大嘆不如。連續一個星期,每天每隔一小時一個電話的“逼供”行動,讓全辦公室的人避之則吉。大家也是在忍無可忍向同事牢騷幾句時,才揭發她頻密的撥電次數,以及近乎瘋狂的追問行動。顯然的,全辦公室都成為受害者。

我“中招”的那一次,是正趕在各報截稿時間前翻譯首長的文告。當時禮貌回應說:“根據最新的記錄,首長因有要事無法出席,不過已經派XXX行政議員代表。”

她顯然很不滿這個答覆。她說,她有證據證明首長答應出席,就是數月前首長府的回函。她還要我提出證据證明為什麼首長不能出席,要給她充份的理由,否則她是不會相信的──即使她已經收到另一封說明首長無法出席的書信。

連珠炮似的“審問”,讓人疲累,可辦公室的電話又不能不接聽,結果工作效率就被一個要求“證明”的人搞砸了,還得自我催眠快快恢復狀態呢!

看來,28樓真的需要添購一台時光機,時時向不速之客“證明”首長未來所在的地理位置,也“證明”我們這些打工的,沒有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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