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上封面
很多人以为有得坐官车是很爽的事,真正坐上官车(特别是你不是官时),其实一点也不爽。
除了战战兢兢不懂老板会突然“心血来潮”交代什么工作外,原以为槟州CEO的PG1,除了大辆够炫之外,前有司机保镖,旁有首长,应该很安全才对。
岂料(这是意外记者最常用的字),人算不如天算,“不适当的人出现在不适当的时间和不适当的地点”这句话应验了。
就在从PISA回到光大的途中,遇到一个冒失鬼,害我差点上了新闻封面。
这家伙从左边的车道以超快的速度欲转入右巷,可是没打显示灯就这样“鲁”过来,直走的PG1官车司机吓了一跳,眼见紧急煞车也煞不住,只有朝同一个方向打转,官车就这样差点吻上了肇祸车子。
世界像停格了6秒半,官车和肇祸车子的距离是0.1公分(这个当然是我猜的啦)。
事发当时,新闻秘书手中正拿着当天的剪报向首长作汇报,加上交通部还未强制后座乘客必需系上安全带的“充份理由”下,在那一刹那间“冲”得最惨的,当然是自作聪明的人。
搞不清发生什么事,就FEEL到额头热热的(还好没有看到鲜血)--原来在那6秒半的时间内,我的大头已经“飞撞”坚固的车窗,起了一个怎么遮也遮不住的“红毛楼”。
车上的三个大男人(首长+司机+保镖)都第一时间问我这个女流之辈:有事吗?有事吗?
不知是不是太赶时间,大家也没有找那家伙算账。不过,首长倒提出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建议:“不如拿张Plaster来贴一贴吧?”
原本没有头痛的我,开始头痛啦。
这个故事给我们上了两堂课:
第一、坐官车未必安全。
第二、当你看到别人额头上长了“红毛楼”,而且是撞玻璃造成的,则未必是当事人因为走路时没看到玻璃窗而自己撞上去的。
所幸,槟城的意外记者们,不需要写多一则新闻。
10 Comments:
需要沙隆巴斯嗎?
我對你的「頭包」沒有興趣,只想知道在你在六秒半內的「翻滾、撞擊」過程,肥體有壓傷車內三個男人嗎?
虽然我很胖,但是旧款马塞迪车内还是很阔,直接撞窗啦~~~
我一点都不庆幸不需多写一则新闻
我庆幸,你没事。
庆幸你没事。
你说的自作聪明,是表示你当时做了什么?
保护CM吗?
再见理想, 你想太多了,自作聪明是没有系上后座的安全带啦。
保护CM的任务交给保镖做。我只领一份薪水,没理由这样笨做两份工的。
没有系安全带也算自作聪明?
自作聪明以为在首长官车就安全,结果中招咯
香港電視臺一個叫《星期二檔案》的節目現在正在播放介紹林冠英的節目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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