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任文化?
(此文经刊登在2008年1月4日星洲日报《大北马》笔笔皆是专栏)
衛生部長蔡細歷從承認自己是性愛光碟主角,到在24小時內呈辭,讓2008年的首兩天,新聞及輿論界都掀起了討論的旋風,實在熱鬧。
他的勇於認錯,不只避過了輿論的猛轟,反而還討得些许的讚賞;他的呈辭,更獲得在朝在野的佳評,認為這是“做錯事的負責任文化”──雖然依然有很多人還在掩着嘴笑。
辭職信一丟,昔日的敵人友人都紛紛站起來嘉賞他在擔任衛生部長時的表現,為國家痛失一個好部長而感到可惜。
既然他表現得如此傑出,為何就不能撇開私人的“性生活”,讓他繼續擔任這個職位呢?
他辭官後,才有人說他是獨立以來表現最佳的衛生部長,難道他還在位的時候就不是嗎?
如果說做錯事就應該為失誤負起責任,那麼應該辭官的人就不只是蔡細歷一個人了。那些涉及公眾利益、貪污、濫權、公器私用的政客,難道就不需要為自己的失誤負責?
說穿了,我們那“宗教師式”的“負責任文化”,充其量不過是處罰東方社會容不下的違反道德和價值觀的人,政策失誤、貪污,這些罪還不致死──只要你沒有性醜聞。
從蔡細歷事件的引發,我們看到的不只是政治的黑暗(連蔡細歷本身也強烈暗示,偷拍性愛過程是要達致逼人下台的目的),也看透視了我國人民的思維方式。
套龍應台的一句“要教皇還是總統?”,我國人民情可選擇一個私人行為上“乾凈”但無能的部長,也要捨棄能幹但染上污點的領袖,這就是東方社會所謂的社會規範──情可犧牲未來,也要保住這一刻的聖潔。
作為一個女人,我絕對無法接受他在纏上了性醜聞後還因到同一間酒店開房而自嘆倒霉的解釋,但這不關我事,只是他私人與他家人的事,我比較在乎的是,為何我們的“負責任”,只用在是否有穿褲子而不是關係國家未來前途的大事?
當我們還繼續把工作能力與私人感情掛上等號的時候,我們沒有資格羡慕其他國家的開放和進步。因為是我們自己造就了一個就“性事”而負責任的負責任文化,而不是一個就“國家大事”而負責任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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