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除了槟城,还有冠英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9月20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自从首长在周二出席明信片比赛颁奖礼时,提及不可滥用“槟城”这个品牌后,坊间引起超乎想像的反应,反映了很多槟城人是是关心时事,也反映了更多人是在一知半解之下就大发伟论的。

林先生在致词时提及不准“槟城”被人滥用后,许多在场者皆感到迷惑。 但是,他解释说,为了避免有些人趁机混水摸鱼,借“槟城”的名堂和品牌去捞取本身的利益,提供群众误导性的资讯,才有这番的说法,他也在场提出了“槟城地图”的例子。

事缘许多人以为那是州政府印制的,就按图上的广告找吃喝玩乐的地方,结果却货不对办,闹到议员处,最后,猫政府又一次被逼把这只大死猫啃下。

听了这个“故事”,在场者皆发出很长的“噢”一声(证明他们明白了),过后,长气的首长一一提出可以用“槟城”的名词,计有 “槟城星洲日报”、“槟城福建会馆”、“槟城福建歌王大赛” ,以及各姓氏青年团主办的“全槟儿童欢乐营”等。

林先生强调,只要主办单位清楚列明有关活动的主办人,不会让人“感觉到”或被误导有关活动是由槟政府承办的话,“槟城”二字在任何活动的宣传或命名上,都不是问题。

至于早前已经注册的协会或团体名称,如“槟城记者协会”,也不成问题。

问题是,这长篇大论的解释,若要逐字刊登的话,恐怕一版也填不完。因此,见报的都是精简中的扼要,加上许些重点提示及例子(有点像登讣告般的“尚有侄孙众多,未能尽录,敬请见谅”之感)。

据可靠消息透露,有编辑因为收到记者很长气的这则稿而怨声四起,还好最后大部分都照登。 但偏偏有人看东西只爱看他所爱看的那部分,就加以分析,结果搞到连槟城炒果条和叻沙也被拉下水。当然,隔天我们也接询问电话接到手软,还好提问者都是来找答案而不是来“找揸”的。

再追查下去,原来在1997年起,公司委员会及社团注册局已经不允许注册者使用州名注册了。

首长过后还向我们透露这次行动的因由:他“收到风”,担心一些联邦机构的“槟城分行”,直接使用很“州政府式”的称呼,搞到州民及商家被误导就“大单”了,因为我们已吞不下太多猫了。

再说,很多活动皆很有技巧地误导民众,让人以为那是州政府的活动,以吸引赞助商及人群参与,一旦活动失败,政府又要背下他人的黑锅。

此举主要是提高民众的醒觉。 除了“槟城”二字会被滥用,有些主办单位为了筹钱或“召集人马”,即使首长未回函是否出席,一律大刺刺地透过请柬、布条、横幅,公告天下说林冠英会现身。

曾遇过一个团体,连邀请信都没发给首长就先替首长决定出席,问你怕没?

最近甚至有人利用林冠英的名字登记电邮limguaneng2009@gmail.com,以 Lim Guan Eng Snr 名义发出语无论次的内容,我们却什么也不能做。。。。。。

看来不只“槟城”二字,还有“林冠英”这三个字也深具被利用和被误导的潜能呢!

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传统 ?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9月13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下个月就是印裔同胞的屠妖节庆典。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教授却在庆典前夕,接投诉电话接到手软—原来有人要依据过去的“传统”征收“向市政局申请摊格费”。

每年的屠妖节,小印度的街道都会出现很多临时摊格。根据程序,只要向槟岛市政局提出申请,在没有严重阻碍交通的情况下,一般都会获得批准。

这些看似简单的道理,在“经过”一些“程序”后,原来背后大有来头和故事。

号称代表的组织私自规定,举凡想要申请摊格的小贩商,皆必需“通过”该组织才得以取得临时执照,而“经过”这个“程序”,小贩商需要缴交一笔4个位数、比一个记者的月入还要高的费用。

结果,搞到教授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天下说“绝无此事”。尽管当事人一再强调:“这是我们过去的传统”,但是,这“传统”对那些赚取蝇头小利的贩商而言,代价实在太高了吧?

试想像,给了这笔市政局根本都没有要求的费用,他们要卖多少包“慕鲁姑”才能回本?

有时我很怕听到“传统”这两个字。有了“传统”,人们可以把对弄成错,把歪说成正。

比如,一位从事承包商的朋友向我抱怨道,308换了政府之后,每一项工程的批准相当耗时,搞到他们的计划被拖累。

这事态真的很严重。于是我发挥了记者的本性,打破沙锅问到底。 一问再问之下,才发现问题的关键是出在负责的官员不敢根据过往的“传统”悄悄“收贿”,因为他们担心一旦被揭发,不懂林首长会怎样置他们于死地,毕生的退休金就此完蛋,因此也无人有勇气冒险,只有照章行事,一关一关地查,确保无误后才给予批准。

这明明是一个政府部门应有的程序啊,何错之有呢? 原来,根据过去的“传统”,承包商只要“识做”,很快就可以批准了,而不必像今天一样麻烦,需等十多个部门查上几个星期。对于商家,时间就是金钱,所以他们愿意付钱来换取更快速的批准。

噢,原来“照章行事”也是错的?

难道大家没想过,一旦各部门“习惯”了“不敢冒险”的日子,工作效率提升后,工程的批准时间缩短了,就可以不用花钱了吗? 为什么“正常”的程序会被一些人视为“不正常”,而缴交“台底钱”的这些人,却一边呛声需要给钱而却在一边厢以实际行动来“贯彻”连他自己也嗤之以鼻的行为呢?

社会学有一个名词称为“社会常规”(Social Norms),指大部分人在做的事,即使是错的,因为大部人在做所以变成对的,反之,对的事要是“支持者”不够多,就无法形成主流。

活在一个对错已经错乱的社会,改革首要的前提,就是有勇气对“传统”说不。

Saturday, September 12, 2009

永健, 走好!

永健逝世的消息传来后,我的脑海就不断忆起和他一起为工会奋斗的日子。

是他把我拉进光华日报职工会。那一年,他想要竞选主席,邀小妹当秘书,我也不知何故就这样答应了,结果还一做做到我离职为止。

在这之前,我对职工会的认识几乎等于零。草拟合约的过程,是他一样一样告诉我过去光华的历史,以前怎样的辛酸走来,OT从5块钱起到20块的经过。

还有,我们坐着他的老爷车到各地办事处与同事交流(这是当时最豪华的交通工具,因为其他人都是“两轮王”),从吉打到双溪大年到威南威北威中大山脚太平,都留下我们的足迹。

有的会员很热情,看到我们像看到救星,把他们的诉求和和情况告诉工会,希望能够在新合约中有突破;有些则爱睬不睬的,这些都在我们回程的餐会中成为话题。

还有我们趁农历七月盂兰胜会的OT旺季,召集各地采访部同事展开罢做OT行动,以争取调整OT,因为从1997年至2005年OT从未增加,结果搞到人事部还恫言发律师信给我们这些被标签为“异议份子”的理事。。。。。

最后的最后,我们的抗议成功,馆方愿意妥协,OT从隔年(2006年)起,由原有的20令吉增至28令吉,意外组凌晨OT从25令吉增至35令吉。。。。

整个过程,我们看清谁是人谁是鬼,谁在同事面前讲就天下无敌,遇到人事部连尾巴都不见,当然还有那个每场都是带头人的主席陈永健,永远与我们一起抗战。

2006年馆方突然采取以绩效定花红的制度,搞到很多同事无端端被扣花红,反之表现好的员工却没有额外的花红,办公室怨声载道,又是我们两个带着一大堆的同事找人事部理论。

在一番“协商”后,总经理说,那些认为他们应该拿Full花红的同事可以来登记,让他们的主管解释为何他们被扣,结果十多人写名,后来,除了一小部分不小心有“犯罪记录”让主管抓住的之外,大部分都讨回他们应得的花红。

还记得带领中国代表团参观北马行程时,永健在会议上说,“赞助商包在我身上,策划工作就给年轻人办”。结果他开车兜了一圈,代表的住宿问题就“搞掂”了.

除了对外应付难搞的代表团,我们还得面对工会自家内部的反对党压力,一点小事在吵闹,还好又有主席在,摆平一切风波。

我是血气方刚型的人,遇到不平的事就按奈不住情绪找人理论;而永健也许是年纪比较大,他则是选择心平气和地讲,这样才不至于与馆方搞得太僵,谈判才终于有了结果。

还记得我毕业刚进报馆工作时,永健的名字是“勇剑”,后来改成“永健”之后,我们还以为有新人报到,结果真相大白后,大家就起哄说是不是要永远健康啊,他依然笑笑地附和。

这几个月,好多人走了。先是我的舅舅走了,再也没机会品尝他的冬炎面,接下来我的前同事赵明福也离奇死了,接着我的偶像雅斯敏也走了。

永健走了之后,我爸爸的朋友"无毛老张"在他老板家拿东西时,遇到劫匪被打伤,就这样脑溢血走了。。。。

人生真的无常。要珍惜身边人,要把握机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Friday, September 11, 2009

金钱政治?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9月6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作为“大粒人”身边“拎文件”的,很多人都当我们是“传话人”或“代理” (可能前朝是,但现在绝对不是),但是却往往找错对象,拍错马屁。

最“够力”的是,更多人以为我们是有权力代表姓林的先生做出决定,而企图找机会接近我们、请我们请饭,希望能够在老板面前“美言”两句,方便方便。

上班时间需要“应酬”这些以前正眼都不瞧我们一眼的人,还可以依噢两句,最惨的是,连度假也被这个身份拖累,就真的有点“那个”了。

之前好不容易才向老板请了几天假与家人出外走走,竟在外地遇到相识者,原应属一场令人高兴的偶遇,却因对方的一席话而让我沉思良久。

这个相识者“听说”小妹在与火箭最大粒的人工作之后,就问我,“你老板有没有兴趣来这个地头开一个支部?我们可以帮你们搞起来。” 小的就谢谢他,表示将会转告政治秘书,政治的事务交他全权处理。

接着,这位仁兄就说,叫你老板别像蓝眼睛那样吝啬啦,不行的。

我很好奇,追问之下,才知道他目前已经在该地设了一个该党支部,因为“不满”领袖而酝酿退出。

最精彩的是,他再三“交代”,说只要姓林的点头,他们就可以开始部署一切的工作,不过,工作归工作,不要“只得个讲字”,少少也应该先丢个几十万过来,有钱才能够叫得动人家做东西嘛。

都怪我见识少,“捉不到球”,我告诉他,钱啊,据我所知,火箭的人到现在都是办晚宴、讲座来筹的,连林先生的选区也一样,那里有钱丢过来啊?

他呵呵笑了几声,说“拿政府的啦!”

虽然没有事先请示上司,但是我还是自作聪明的告诉他,以前火箭骂国阵用政府的钱来搞党政治,没理由现在自己做了政府,却做同样的事啊。那改朝换代来干嘛?

对方的答复更好料,他说,没什么的啦,以前人家拿80%,现在你拿10%咯,人民不会介意的啦!

天啊,这是什么道理?我猛摇头说不行,对方却骂我,说为什么以前他参的XXX党都能在小地方丢钱,你堂堂一州执政者却办不到? 我语塞。只有声声抱歉。

对方呢喃道,“唉,想不到改朝了,还是前朝那个XXX党好,我们有得分。”

这让我想起一名州议员曾对我说的一番话,真的很“雷同”。他说,其选区内有一些“热心人士”想要开支部,一口开就是$$$$$,他说行动党设支部没这个“传统”,结果一大群的“热血青年”从此不见踪影。

他感叹道,缺乏了金钱好处的政治,即使是当权了,党的势力也无法如预期般一时膨胀起来;但反过来看,这也何尝不是区分正义政治和金钱政治的良好机会?

素质和数量(Quality & Quantity)的分别在此!

Friday, September 04, 2009

流感惊魂

(此文经刊登在2009年8月30日星洲日报大北马《28楼》专栏)

28楼那个壮如牛的同事黄伟益,从上个星期起,就一直发烧不退,一时高烧,退了又烧,结果不得不在补选前夕,传了一则简讯给大家,说“我的病越来越重了,请原谅我无法出席各公开活动。”

病重?有没有这么严重啊?不会是A流感吧?

于是传了一则简讯“询问更多详情”。他回讯道,已经到槟城医院了,暂时无法确定是不是流感,总之医生要他在家“闭关”观察两天,还给了他一些专为A流感疑患的药物。

28楼开始人心惶惶了。虽然说还是在“可能”、“怀疑”的阶段,可是大家已经开始在讨论,要是伟益证实患上流感的话的,那整个28楼岂非要自我隔离两个星期?连首长大人也不例外?

有人很阿Q地说,其实万一“中招”,也不必那么灰心的,起码大家“终于”可以“奉旨”休息两周啊。真的不知好气还是好笑。

虽是“疑症”,同事想要把文件放进他的办公室时,也小心冀冀,有人用脚把半掩的门给踢开,精神过敏又加上有点小感冒的,则“离房三尺”……

若“万一”有人被证实是流感的话,可不简单了。我们所接触过的人,所有一起开会的政府官员,还有那些曾经采访首长的记者,以及记者的同事们,全部都要被隔离啦,再想下去,真的不敢想像了……

四天后,伟益再发简讯“通知”大家,说他进医院了,证实是被毒蚊“吻”了,是骨痛热症,请大家放心。

下班后到医院探他,还以为他病到“五颜六色”了,坐在病床上的他却是精神奕奕的。原来吃了退烧药,剧烈的头痛也消了,反而不习惯一时的闲下来而开始讲笑话逗大家。

最经典的,是他约大伙儿隔天到医院和他一起烧烤BBQ,我们说不行,因为火警会响,他就改成火锅;后来陆续探病的人越来越多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重述他如何从被槟城医院证实“肯定不是骨痛热症”到私人医院逼他立刻入院观察的故事。

隔天,在会议与会议间的空档,首长把握时间到医院探望其政治秘书。踏出办公室就巧遇刚从外回来的同事杰菲里,结果他也被首长“强拉”陪同探望伟益了。

由于伟益 “入驻”双人病房,戴着口罩的林先生一踏入病房,还是被“隔床”的病人认出他,也许是第一次见到首长,他很紧张地轻轻点头示敬,搞到首长也不好意思逗留太久,怕“吓坏”隔床的病人。

证实伟益是骨痛热症而不是A流感之后,大家总算放了忐忑不安的一颗心;伟益办公室的木门,也不必再遭受同事们的“力道十足”的“足功”了。

还好是只是虚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