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

很多时候,面对感动的场合,不懂应该如何表达谢意,歉意或是接受别人的谢词,一句"无论如何" 代表了千言万语.....

Tuesday, July 29, 2008

从"文抄猫"封面解读议员媒体关系

行动党双溪槟榔区州议员郭庭源,在被前柑仔园区州议员汪天来揭发抄袭州议会书面提问,一口气登上国内三家中文报封面头条,也同时获得另三家中文报在全国版大幅报导,让首长林冠英欲打造的CAT政府,被批为"CopyCAT"政府,举国哗然,也让槟州政府脸上无光。

除了光华日报和光明日报这两家地方报因地方性而选择封面处理外,全国第二大报中国报也因"报格"(或报馆的自我定位),而认为这个新闻有绝对的价值上封面。结果晚报一出街,三大报章都赚个盆满钵满。

然而,除了当今大马(Malaysiakini)英文网站外,其他的巫英文主流媒体,只是循列地报导民政揭火箭议员"文抄猫"一事,并没有中文报章般以排山倒海之势猛攻郭庭源,确可能让外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熟悉槟州媒体的人,在得悉"阿源"出事之后,已经大略猜到记者及报章的处理方式,包括封面的"礼遇"。

不否认抄袭原本就是学术界所无法容许的错误,然而,此错真的需要闹到这么"大单"不可吗?

这当中免不了媒体与受涉者的关系。


"文抄猫"事发后,槟州记者群中一直在流传着假设性的说法,如:要是"中招"的不是郭庭源,媒体在下手的时候会不会稍给薄面呢?换作是党内其他领袖因抄袭被揭,下场会是同样这般糟糕吗?

第二个假设:要是揭发者不是汪天来、吴竟诚这批人,会是怎样的结果?

其实,在"文抄猫"事件之前,郭氏在处理双溪槟榔电讯塔事件、居民对话会及神庙搬迁事件上,反反复复的说话方法,以及多次在不利于其个人形象的言论刊登后,频频把账算到记者头上来的态度,已累积了许多中文报记者对他的不满,槟州多名记者更"史无前例"地分别在各自报章的评论专栏对他作出批判,也无法改变其处事态度,直到文抄事件揭发后,"悲剧"再次重演,这回中招的可不是阿源一人,而是整个州政府。

从民政召开新闻发布会,到记者追问阿源,他"兜兜转转"的回应(问题是助理准备的,理大生帮他草拟问题,他是代理大生提出问题),让记者的不满进一步升温。

别忘了,民政前朝的这两位议员,与记者的关系可用"超级友好"来形容。因此,当这两个极端碰在一起时,一则封面头条新闻就这样发酵了。

另一个说法是,换作是人缘与记者略微欠佳的前朝议员揭穿此事,也许记者也懒得这么"卖力"地追根究底,新闻出来的篇幅也不会这么"特出"。

至于巫英报章的记者,基本上他们鲜少捧场采访小议员的小记者会,在少了这份背景的包袱后,处理新闻的情绪及人情考量当然低了很多。

一个封面头条的产生,除了新闻价值本身史然外,也带出了涉及者与采访者之间纠缠不清的人系关系。

文抄猫事件,虽然已随着阿源红着眼眶充满愧疚的道歉而落幕,并因勇于道歉而获得一些媒体的鼓励和同情,但是人情、人缘和媒体关系,却是阿源事件中,需要让新科议员紧记及学习的一个教训。

(此文原本专为《火箭报》而写,但是。。。。结果。。。。)

Monday, July 28, 2008

逃避?

最近一直很想不停地睡,不停地睡,然后不用醒来。

朋友曾说过,可以睡超过一个成人正常所需的睡眠时间,就是想逃避现实。

以前当记者的时候,每逢周假前,就是拼了老命和朋友喝半夜茶,然后隔天睡到太阳下山才醒。这是生活中最大的满足感。

曾经有直销业的朋友找我做直销,叫我想象发达后的日子,就是“你可以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下午三点到咖啡档叹咖啡,这不像快乐得像仙人吗?”

我当时的回应是,“我现在已经过着这种发达的人的生活了,为什么还要和你一样,去看别人的脸色?”

换工之后,才发现幸福不是必然的。原来喝茶已经成为奢侈,原来睡觉已不许再纵容,原来浪费生命原本就是另一层次的幸福.......

如果可以不停地睡,那该有多好!

Friday, July 18, 2008

独家照片

想不到没有当记者,还可以拿到独家照片。

话说今天首长巡视直落公峇时,一名紧张过度的摄影记者,竟然“掉”了鞋子,可见山有多危险。

基于担心赶时间的首长很快就跑掉,于是他跟着大伙去拍下场,岂料竟然被首长发现一个没有穿鞋子的摄影记者。

后来,他成为大家的焦点。再后来,首长下令新闻秘书必需陪他去找鞋子。

找鞋的过程也不顺利。好心的中国报摄影记者帮他拾鞋子,丢上大路时,力道不足,结果吊在半空。

大伙用树枝捞鞋,终于成功了。

这是“捞鞋”过程。



找到鞋子后,他第一时间穿回鞋子的珍贵照片。


这是现场惟一的独家照片。虽然用手机拍,但是也应该有新闻价值吧。

Saturday, July 05, 2008

差点上封面

很多人以为有得坐官车是很爽的事,真正坐上官车(特别是你不是官时),其实一点也不爽。

除了战战兢兢不懂老板会突然“心血来潮”交代什么工作外,原以为槟州CEO的PG1,除了大辆够炫之外,前有司机保镖,旁有首长,应该很安全才对。

岂料(这是意外记者最常用的字),人算不如天算,“不适当的人出现在不适当的时间和不适当的地点”这句话应验了。

就在从PISA回到光大的途中,遇到一个冒失鬼,害我差点上了新闻封面。

这家伙从左边的车道以超快的速度欲转入右巷,可是没打显示灯就这样“鲁”过来,直走的PG1官车司机吓了一跳,眼见紧急煞车也煞不住,只有朝同一个方向打转,官车就这样差点吻上了肇祸车子。

世界像停格了6秒半,官车和肇祸车子的距离是0.1公分(这个当然是我猜的啦)。

事发当时,新闻秘书手中正拿着当天的剪报向首长作汇报,加上交通部还未强制后座乘客必需系上安全带的“充份理由”下,在那一刹那间“冲”得最惨的,当然是自作聪明的人。

搞不清发生什么事,就FEEL到额头热热的(还好没有看到鲜血)--原来在那6秒半的时间内,我的大头已经“飞撞”坚固的车窗,起了一个怎么遮也遮不住的“红毛楼”。
车上的三个大男人(首长+司机+保镖)都第一时间问我这个女流之辈:有事吗?有事吗?

不知是不是太赶时间,大家也没有找那家伙算账。不过,首长倒提出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建议:“不如拿张Plaster来贴一贴吧?”

原本没有头痛的我,开始头痛啦。

这个故事给我们上了两堂课:
第一、坐官车未必安全。
第二、当你看到别人额头上长了“红毛楼”,而且是撞玻璃造成的,则未必是当事人因为走路时没看到玻璃窗而自己撞上去的。

所幸,槟城的意外记者们,不需要写多一则新闻。